眾裡尋她

林平誌 於 03/09/2017 發表 收藏文章

看到網上一則告示,貼出一張長髮女子的側面相片,她身穿整齊上班服裝,站在西鐵列車上,拿着報紙倚着近門的玻璃擋板閱報。貼文的是一名元朗先生,他想尋回六年前偶然在西鐵上向他打招呼的她,想和她說聲你好,做個朋友。貼子迴響兩極,有人批他為痴漢,有人就讚他浪漫。

若然能夠與一個陌生女子在未有相約的情況,在街上碰到三次或以上,那是一種緣。元朗先生透出他的心底話,女子能夠在眾人裡只向他打招呼,並讓他留下極深的印象,即使六年過去,仍舊歷歷在目。我認為他的做法並無不妥,當初若能鼓起勇氣向這位閱報小姐打聲招呼,說不定六年後二人就已結為夫婦,不用六十年後才去認得她的子女。

緣需爭取,份由天定。這是一個朋友告訴我的,關於地下鐵碰着她的浪漫故事,他的確經歷了,而且還主動地爭取了緣。他說曾經在某間圖書館遇到一個女孩,是那種一見鍾情的心跳感覺。

過了數天,他又在同一圖書館裡碰到她,於是他就想,若果能夠第三次都撞到她的話,一定會走過去搭訕,要設法令她對自己留下印象。故事情節就是這樣,在沒有相約的情況下,他在一個考試場地再遇她。

然後,在收卷的時候,他鼓起勇氣走到對方面對,強行塞了一張小紙條予她,之後面紅耳赤地跑了出去。他後來才記得,那張小紙條沒有留下聯絡方法,他只白痴地寫了自己的名字,以及表示想要和她做個朋友。

正當他大力用原子筆狠刺大腿,責怪自己為何不留下聯絡方式時,緣這回事又主動地尋回他。在大學的迎新日裡,他再遇到她,同一間大學,同一個學科,然後還在O Camp的同一組。

「是你嗎?」女孩主動的問起,害他無地自容。他是相信這種緣簡直有點不可思議,他尷尬地摸着頭髮,點頭說「是」。兩個人情投意合的,緣把他們拉在一起,甜蜜又瘋狂,似乎再來兩次十號風球也不會打甩他們這一對。

不過,份由天定。他告訴我,一直與她拍了四年拖,度過整個大學時光,他為了她而放棄到外國當交流生,她亦一直做着讓他快樂而滿足的各種事情。這甜蜜的一對,到大學畢業前夕,感情起了波瀾,她坦承喜歡了另一個他,並很認真地告訴他,做完最後一次愛,就分手好嗎。

他告訴我,最後一次和她親密地交纏在一起時,既興奮又傷痛,這數年來的感情似是無風無浪,是強烈的緣把他們拉在一起,但上天注定了沒有那種份。

分手的時候他哭了兩天,然後看到她在社交網站上宣佈與另一個他In a relationship,他就知道應該放手,並且祝福。慶幸能夠愛過哭過,這個她敢愛敢恨,注定深深烙在他心底裡。

許多年過去,我的朋友結識了另一個女朋友,然後很快就結婚並組織了家庭。那個曾經深愛的她亦準備結婚了,他回望過去,其實那段兩個人的回憶,沒有永恆的幸福,卻是一份熱燙的愛。

回到元朗先生的帖子上,我們(不知女人會不會)和他都一樣,每天上班下班都會遇到形形式式的面孔,總是下意識地玩眾裡尋她(他)遊戲,長得漂亮的總會在心裡留下印象,下一次又再碰見時都會記起「我之前撞過佢」。

也許會有一成人會劃破臉皮衝過去說「May I have your number?」即使不成功,最多只是吃幾片檸檬,說不定檸檬過後她會拿走你的電話,按下她的號碼。

至於只懂得一望再望的人,永永遠遠只有望穿秋水望梅止渴望塵莫及,叫阿希的人總會比較喜歡望,但望了良久之後,最多還只是得到了一個希望。

八百後裡,林滿庭亦強烈地追求小簡,甚至借助小簡密友的情報,刻意地安排自己在台北及大阪巧遇小簡。不過,小簡卻看得很清楚,真正與她有緣的不是林滿庭,而是那個毫不相識,卻接他回家住的陌生男子。小簡的愛情觀很簡單,只相信兩個人的磁場,若然是磁場對的人,無論怎樣向着不同方向走開去,磁力都會將兩個人吸在一起。
註:相片取自Sailo Pui Pui‎


標籤: 元朗  千百度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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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m Kin Ping 於 04/04/2019 評論 NO. 1

    Stevenson:通常靚仔唔會叫痴漢,可惜大多數人都唔靚仔。
    Davies:香港沒有肖像權,只要不是偷拍春光,基本上任何人都可被拍,名星可申請禁制令,因他們的臉也有商業價值,但一般市民就沒有。
    Phoenix:係啊,的確係咁,我朋友同我講,果次到兒家都仲歷歷在目。

  • PMYIFP 於 13/04/2019 評論 NO. 2

    青澀的青葱歲月

  • Lam Kin Ping 於 14/04/2019 評論 NO. 3

    哈哈,你點找到呢篇?真係逐篇去睇嗎,有二百幾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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