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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撰文:卓
編輯:Mo
校對:Kay
相戀五年,Henry與Edgar終於在第六個年頭結婚了。那時,Henry因為工作關係需要到英國半年,Edgar立即選擇辭去工作,與他一同前往英國,並在當地註冊結婚。回港後,二人補辦婚禮,成為香港第一對於教堂行禮的同志新人。Edgar自小就是天主教徒,而Henry亦因為Edgar而有了信仰。
結婚,在家人面前給對方一個誓言
回到那一年,Henry與Edgar在同一間會計師樓上班,二人透過朋友介紹相識,不久就墜入愛河。Edgar最享受與Henry一起在家抱著貓咪,過著簡單幸福的生活;而Henry則喜歡Edgar了解自己,也為他的生活帶來各種衝擊與改變。兩個性格不同的人,結婚不為甚麼,只希望給對方一個誓言,一個一生一世的誓願。婚禮當天,雙方家人都來了,見證二人在天主前發誓,一起步入人生另一階段。
然而,如今兩口子看著婚照,除了幸福快樂,同時也憶起了許多大大小小的經歷。從成長、相識到成家,整個過程並不容易。
Henry和Edgar是香港第一對於教堂行禮的同志新人
示愛被欺凌,社工要改正他
那些年的Edgar就讀男校,喜歡上一位男同學,為他織了一條頸巾,卻只換來暗戀對象的狠狠拒絕:「很噁心,用來做地布也免了!」男孩更到處張揚此事,令Edgar受盡同學的白眼與欺凌。
面對傷害,年幼的Edgar並不懂得處理,於是選擇了找社工求助。社工承諾他會保密,因此Edgar敝開心扉與社工傾談了一個下午。沒想到,當晚甫進家門,Edgar就見到母親坐在沙發上嚎啕大哭。原來母親已從社工口中得悉他的性傾向,信奉天主教的她完全不能接受Edgar的不一樣,二人的關係亦因而受到嚴重的影響。
社工後來解釋:「保密都有一個範圍,例如你做了些作奸犯科的事情,我一定要跟你家人說,幫助你去改正。」 Edgar對此感到十分難受,二人間的信任瓦解。雖然社工仍有主動聯絡Edgar,但Edgar再也沒有積極回應對方。
與母親關係破裂,Edgar於是選擇中五後到外國讀書,離開一段很長的時間。
可是時間沒有讓母親接受他的性傾向,事隔多年,母親仍然只會稱呼Edgar的男朋友為「你的朋友」,直到Henry出現——Henry默默地為她解決生活難題,例如處理租務等問題,一步一步改變她對自己的想法,她才慢慢接受二人的戀情。
Henry用愛感動Edgar的媽媽
Henry的母親……係愛呀!
Henry成功取得Edgar母親的歡心,想必自己的家人也早已接受他是男同志吧?事實是,Henry在決定成婚前的三十多年來,都一直守著這個秘密,從沒有考慮過告訴家人。
不過,知子莫若母,原來二人同居期間,母親早已猜到。這幾年間,她不斷想像Henry出櫃的情景,默默等待兒子鼓起勇氣向她坦白。Henry也沒有令母親「失望」,出櫃的那天,除了向她坦白自己的性傾向,亦同時告知跟Edgar到英國結婚的決定。
雖然跟自己想像的情景可能有點出入,但母親仍然保持冷靜,說出心中默唸了數千遍的台詞:「我早已感覺到的了,最重要的是要一生一世,不離不棄。」原來Henry的父母結婚多年,關係甜蜜,母親亦為此感到十分自豪;因此她對這段關係的最大寄語,就是希望二人可以跟她一樣,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一句包含無限溫柔的說話,在Henry心中激起陣陣漣漪:「她清晰地表示不介意我的對象是男是女,最重要的是能互相扶持,我覺得她非常肯定她對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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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條件的愛」?談何容易!
時間及Henry的心思令Edgar的母親慢慢接受二人的關係,但當得知二人要結婚,母親仍然表現得晴天霹靂。Edgar形容,母親聞訴後愣愣地看著天空,良久才能吐出一句說話:「為什麼要結婚?住在一起就算吧!」同居是二人的事,結婚卻意味著要公開關係。母親擔心公開這個一直守在家裡的秘密,會為Edgar帶來傷害。
另一邊廂,Henry對母親的出櫃雖然出乎意料地順利,卻還有父親那一關未過。
雖然在心裡排練了兒子的出櫃情況多次,跟丈夫的關係亦親密,但Henry的母親原來從沒有跟丈夫提過自己的猜測。因此,當父親第一次面對這個消息,他立刻崩潰了。父親從未想過兒子是同性戀,只傻傻地認為Edgar和兒子是同居好友,後來更因此感到自責:「我是否做錯了甚麼,令你變成這樣?」父親更一度拒絕出席二人的婚禮。
儘管沒能第一時間接受孩子的性傾向,但雙方家人最後也選擇了不離不棄,一同出席婚禮。這一切,都不是一句「家人的愛是無條件的」可以簡單概括。
Henry和Edgar的家人也有出席二人的婚禮
被另一個「家」離棄
Edgar自幼在天主教薰陶下成長,他形容教會就是他另一個家。2016時,他更成為了聖召委員會的其中一員,雖然職務屬義務性質,但他從不計較,樂於為這個家付出。
然而,當他與Henry的結婚照片在網上出現的時候,主教主動聯絡他,並給他一封信,要解除他的職務。信中內容直指Edgar以民事結合的方式生活,若只屬兩位教友的私生活層面,教會是不能介入的。但Edgar身為委員,並在社交媒體公開其民事結合生活方式,影響教會團體和教會公益,因此教會不能置身事外,必須糾正,以免教會團體遭誤會。
侍奉教會多年,最後卻被拒於門外,Edgar經常以淚洗面。Henry為了Edgar多次跟教會理論,更嘗試與主教接觸,希望主教可以聆聽他們的聲音,可惜毫無回音。另一方面,為了保護Edgar,原來Henry一直把那封信收起來,直到這次訪問,Edgar才第一次讀到信的內容。
被另一個「家」離棄,並沒有為二人帶來對宗教的仇恨與恐懼。相反,他們渴望有機會跟宗教組織分享,讓教會透過聆聽,重新了解同志;明白同性伴侶結合,只是希望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而不是、亦不會破壞異性戀家庭。他們更期望有一天,教會這個「家」可以重新接納Edgar,讓他再一次感受到這個「家」給他的愛。
希望教這個「家」可以重新接納Edgar,讓他再一次感受到這個「家」給他的愛
已婚伴侶,有名無「份」
在荊棘路上互相扶持,Henry和Edgar終於步進教堂。可是,「已婚同性伴侶」這個身份,不但沒有為他們帶來伴侶應有的保障,而只有更多不公義。
同志要爭取的實在太多了,當中Henry和Edgar認為最重要的是反歧視條例,條例可保障市民不會因性傾性向而被無故被解僱、獲得較差受聘條件、晉升機會、福利等;亦可避免商戶拒絕為同志提供貨品、設施或服務等等,許多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而作為已婚同性伴侶,他們第二重視的是承繼權。Henry指出,假如同性伴侶的其中一方意外身亡,由於香港政府不承認他們的關係,已故一方的財產就會轉移到家人手中。很多同性戀者的家人都未能接受孩子的同性伴侶,所以死者的伴侶很有機會突然失去所有;而最壞的情況是已故一方沒有家人,物業被政府收走。在沒有法律的保障下,喪偶的一方在面對痛失所愛之餘,更可能會流離失所。
雖然婚姻平權可以一刀切為已婚同性伴侶帶來承繼權、配偶福利等跟異性伴侶平等的權利,但由於這條路十分漫長,亦不容易,因此Henry和Edgar將婚姻平權排在第三位。
Henry特別提到,政府亦有針對同性戀而有設立相關的措施,例如家暴保障已包含「同居關係」,同性伴侶亦可以為對方作出重要醫療決定等。可是,相關人士如醫生、警察等,彷佛對這些措施一無所知;性小眾亦未必知道他們可以享有這些權益。政策的透明度不夠,同時沒有足夠的推廣或指引,相關人士在面對以上情況時仍不知所措,變相令政策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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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不是最好,卻是唯一的方法
同志平權在這二十多年間寸步難行,身為律師的Henry分析,這是由於行政及立法途徑已被堵塞。行政方面,擁有權力的高官大多有宗教信仰,加上宗教團體的壓力,令他們不會主動處理同志議題。立法方面,立法會議員提出的個人議案必須經由直選議席及功能組別投票通過;在功能組別充斥建制派議員的情況下,同志議案注定不能通過。
最後就只有司法覆核了。Henry解釋,司法覆核可由一般市民提案,當事人亦不需要向公眾拉票,因此司法覆核成了性小眾爭取權益的唯一途徑。誠然,近年愈來愈多性小眾走進法庭,如:W小姐婚權案、女同志QT受養人案、公務員同性配偶福利案等。作為一位律師,Henry對這些案件當然不陌生,他卻認為司法覆核不是最好的途徑。
Henry指出,雖然每個市民都可以提出司法覆核,但訴訟所花費的金錢卻不是人人可以承受的,申請法援亦不能完全解決金錢問題。而且一宗案件動輒花上數年時間,當事人除了要應付長時間的情緒困擾,更要面對社會壓力。而更重要的是,政府也需要消耗大量公帑在每宗案件上,長遠來說,會令反對人士更反感。因此,儘管司法是性小眾唯一的希望,Henry最希望的,還是政府可以主動實踐同志平權。
同志成家之路不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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