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 中國古代的嫡子繼承制度的由來。

三國的點點滴滴 於 13/11/2014 發表 收藏文章
古代中國社會,以嫡長子來繼承家族的制度,是一個十分嚴格和合乎禮法的一個制度,這是中國傳統社會,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基本制度之一。嫡子繼承制度的意思,來自於中國的父系和一夫多妻制度的傳統,因為只有正室長子才有繼承權,而男丁也有嫡系和子系之出所劃分的,因此,繼承家族的制度,主要是以「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為統一的準則。


周代,曾規定「立嫡以長不以賢,立貴不以長」,即王位和財產,必須由嫡長子來繼承。為什麼要介紹這個「嫡子繼承制度」呢? 原因是,這制度是維系宗法制定的核心制度之一,有利於解決權位和財產的分配,對家族和社會的統治和秩序有很大的貢獻。

我們可以在以下的著名三國例子中,看到嫡子繼承制度的重要性。

1.第一個例子,當然是袁紹在「官渡之戰」大敗之後,憂鬱而死,這遺留了家族繼承的問題。袁紹的三個親子,袁譚,袁熙和袁尚三人為爭袁紹繼承之位而互相攻殺,最後被曹操所滅。
2.其次,就是荊州牧劉表,在晚年,没有為後嗣明確定立,這釀成了劉琦和劉琮在繼承之位之爭奪。劉琦聽取諸葛亮之建議,代黃祖出任江夏而自保,而劉琮則成為荊州牧繼承人,但荊州最後也給南下的曹操所侵吞。
3.最後,嫡子繼承制度的重要事件,就發生在曹操自身。曹操的兒子曹丕,曹植,曹昂,和曹沖四子為爭奪曹操的政治繼承權而各出其謀,最後,曹操聽取賈詡的建議,才立長子曹丕為繼承人,成為新任魏王。這避免了袁紹和劉表因兒子各爭奪繼承權而產生的禍患,從而穩定了曹魏的政局。

標籤: 三國  嫡長子  袁紹  袁譚  袁熙  袁尚  曹操  曹魏  荊州  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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