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寄了一封信。

昨晚花了好些時間在寫一封信,寄給我仰慕的人。他在電視台工作,不算十分知名,也許很多觀眾都見過他,但未必記得他是誰。他並不認識我,只是一次無意中在電視上看見他,被他的談吐和魅力吸引住了。

在寫信前,我並沒有想太多,純粹靠著一股熱血,一份衝勁,把我想與他分享的東西滿滿地寫進信紙的每一頁。現在科技先進,只要敲打幾下鍵盤,摁兩下手機,溝通無界限。然而,我還是比較喜歡寫信。寫信比發個訊息來得更有感覺,在質感上已經是較實在的。而對著一個陌生人,你更是能毫不保留地表露自己。那種感覺,是有別於你在社交平台上發幾個表情,嘻哈幾句的。我常常在想,或許有時候,我們真的需要一個筆友,在地球的某一方,分享著你的生活點滴,互相寄送彼此的心情,讓你更了解真實的自己。

或許你會想,面對這樣的人,你可以說什麼?其實當你執起筆,你的心便會誠實地告訴你,你想寫什麼。大概這就是為什麼人們常說我們欺騙了別人,卻騙不了自己的心。因為,心是最誠實的。無論你的想法是好是惡,你終究要承認,你就是這樣的人。

在信中我寫了很多,那些關於他的,我喜歡的。橫竪撇捺之間,生活中的浮光掠影,都成為這封信的故事。當信寫到最後,我猶豫究竟我要不要留下我的回信地址呢?心裡有數十個想法湧現:他大概也沒有時間回信吧?他會隨便回覆一個陌生人嗎?但是冷不防他想回信怎麽辦?凡是都有它的可能性呀,不是説Impossible加個符號就是I'mpossible嗎?這個回信地址會是那逗號嗎?......

我小心翼翼地把信封口黏上,寫上不確定是否他所屬的工作中心的地址。畢竟全港有幾個分部,我只好寄往看似是總部的,希望有人能轉交給他。

把信件投下郵箱的一刻,感覺就像寄出了一個願望,心情既興奮又激動。不經意間,想起了一首舊歌:K先生,可否阻你十八秒鐘看看信,如果你認同人是有需要做夢......。

曾聽說,我們最先衰老的從來不是容顔,而是那份不顧一切的闖勁。將抵達的信件,最終決定在信末寫下的回信地址,一切承載着未知的悸動。

今天,我寄了一封信,為我的青春做了最好的在場證明。

歌曲:《奇洛李維斯回信》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z-ICPhWX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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