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文咸西街有 40 年樓齡的永順大廈,將會被旁邊一幢興建中的 34 層高酒店永久封閉窗戶,單位形同密室,因為該酒店會緊貼著大廈而興建。發展商得要求小業主自行拆走外牆的冷氣機與水渠,以免妨礙酒店更「緊貼」大廈。
屋宇署就事件發出回應:
屋宇署就文咸西街68至74號發展項目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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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傳媒查詢有關上環德輔道西18至30號及文咸西街68至74號酒店發展項目疑阻擋毗鄰永順大廈窗戶一事,屋宇署發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回應如下:
屋宇署於二零零九年二月批准上環德輔道西18至30號及文咸西街68至74號酒店發展項目的建築圖則,並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同意上址展開上蓋建築工程,興建一幢三十四層高的建築物。
上述酒店發展項目毗鄰的永順大廈(位於文咸西街64至66號)樓高十五層,根據屋宇署於一九六九年一月批准的建築圖則,永順大廈是一幢商業樓宇,地下為商鋪,一樓至十四樓則為辦公室用途。大廈的辦公室樓層用作照明與通風的窗戶是位於樓宇正面即面向文咸西街的一面,及背面即面向後巷的一面。有關圖則亦顯示永順大廈左右兩旁的外牆(其中一邊為介乎永順大廈及酒店發展項目之間的地界),從4字樓至14字樓寫字樓都有窗戶,此設計並非《建築物條例》的規定,然而亦沒有違反當時的《建築物條例》,屋宇署遂按照《建築物條例》批准有關建築圖則。
永順大廈是屋宇署「大規模清拆僭建物行動」的目標樓宇之一,屋宇署根據現行對僭建物執法的政策,每年都會在全港各區挑選一千多幢樓宇展開「大規模清拆行動」,有效率地清除存在已久、數量龐大及有潛在危險的外牆僭建物;以及就樓宇已失修的外牆、公用地方及排水渠發出命令,飭令業主進行維修。
由屋宇署聘請,負責「大規模清拆僭建物行動」的顧問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三月提交視察報告,指永順大廈面向酒店發展項目的外牆有若干外牆僭建物,包括僭建的冷氣機支架及簷篷,除了其中一個單位的冷氣機支架過大之外,其餘冷氣機支架及簷篷都不屬於現行僭建物執法政策所訂的即時取締類別,屋宇署遂向有關業主發出勸喻信,建議他們自行清拆這些僭建物;至於那過大的冷氣機支架的業主,在收到屋宇署發出的清拆命令之後,已經將僭建物拆除。
屋宇署於二零一零年六月至十月期間接獲永順大廈部分業主的查詢,指毗鄰酒店發展項目正在進行的工程會阻擋他們開啟窗戶;屋宇署派員視察後,確定有關地盤並無進行違例建築工程,遂向有關業主解釋,有關酒店發展項目並無遮擋大廈根據《建築物(規劃)規例》的規定用作照明與通風的窗戶(即位於樓宇面向文咸西街的正面及面向後巷的背面的窗戶),亦無阻礙其走火通道,沒有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又再次建議他們拆除外牆僭建物,包括冷氣機支架等。
最近,有關酒店發展項目的發展商向屋宇署投訴,指永順大廈外牆的冷氣機及支架,以及其他伸建物侵越文咸西街68號的地界,妨礙建築工程。由於侵越私人地界不屬於屋宇署及《建築物條例》的管轄範疇,屋宇署遂勸喻發展商與有關業主透過商討解決他們之間的民事糾紛。
在接獲傳媒查詢之後,屋宇署立即於昨天派員前往有關酒店發展項目的地盤調查,並無發現有違例建築工程正在進行。
這次事件是一宗私人土地的地界糾紛,不涉及《建築物條例》,但如有需要,屋宇署會協助有關業主及發展商商討解決問題的方法。
另一方面,屋宇署從今日的傳媒報道,留意到永順大廈部分單位懷疑已由辦公室用途改作住宅用途,室內亦有改動和加建工程。屋宇署會作出調查,以確定涉嫌的更改用途及改動和加建工程有否違反《建築物條例》及相關規例的規定,影響樓宇結構,以採取適當行動。
屋宇署就事件發出回應:
屋宇署就文咸西街68至74號發展項目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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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傳媒查詢有關上環德輔道西18至30號及文咸西街68至74號酒店發展項目疑阻擋毗鄰永順大廈窗戶一事,屋宇署發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回應如下:
屋宇署於二零零九年二月批准上環德輔道西18至30號及文咸西街68至74號酒店發展項目的建築圖則,並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同意上址展開上蓋建築工程,興建一幢三十四層高的建築物。
上述酒店發展項目毗鄰的永順大廈(位於文咸西街64至66號)樓高十五層,根據屋宇署於一九六九年一月批准的建築圖則,永順大廈是一幢商業樓宇,地下為商鋪,一樓至十四樓則為辦公室用途。大廈的辦公室樓層用作照明與通風的窗戶是位於樓宇正面即面向文咸西街的一面,及背面即面向後巷的一面。有關圖則亦顯示永順大廈左右兩旁的外牆(其中一邊為介乎永順大廈及酒店發展項目之間的地界),從4字樓至14字樓寫字樓都有窗戶,此設計並非《建築物條例》的規定,然而亦沒有違反當時的《建築物條例》,屋宇署遂按照《建築物條例》批准有關建築圖則。
永順大廈是屋宇署「大規模清拆僭建物行動」的目標樓宇之一,屋宇署根據現行對僭建物執法的政策,每年都會在全港各區挑選一千多幢樓宇展開「大規模清拆行動」,有效率地清除存在已久、數量龐大及有潛在危險的外牆僭建物;以及就樓宇已失修的外牆、公用地方及排水渠發出命令,飭令業主進行維修。
由屋宇署聘請,負責「大規模清拆僭建物行動」的顧問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三月提交視察報告,指永順大廈面向酒店發展項目的外牆有若干外牆僭建物,包括僭建的冷氣機支架及簷篷,除了其中一個單位的冷氣機支架過大之外,其餘冷氣機支架及簷篷都不屬於現行僭建物執法政策所訂的即時取締類別,屋宇署遂向有關業主發出勸喻信,建議他們自行清拆這些僭建物;至於那過大的冷氣機支架的業主,在收到屋宇署發出的清拆命令之後,已經將僭建物拆除。
屋宇署於二零一零年六月至十月期間接獲永順大廈部分業主的查詢,指毗鄰酒店發展項目正在進行的工程會阻擋他們開啟窗戶;屋宇署派員視察後,確定有關地盤並無進行違例建築工程,遂向有關業主解釋,有關酒店發展項目並無遮擋大廈根據《建築物(規劃)規例》的規定用作照明與通風的窗戶(即位於樓宇面向文咸西街的正面及面向後巷的背面的窗戶),亦無阻礙其走火通道,沒有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又再次建議他們拆除外牆僭建物,包括冷氣機支架等。
最近,有關酒店發展項目的發展商向屋宇署投訴,指永順大廈外牆的冷氣機及支架,以及其他伸建物侵越文咸西街68號的地界,妨礙建築工程。由於侵越私人地界不屬於屋宇署及《建築物條例》的管轄範疇,屋宇署遂勸喻發展商與有關業主透過商討解決他們之間的民事糾紛。
在接獲傳媒查詢之後,屋宇署立即於昨天派員前往有關酒店發展項目的地盤調查,並無發現有違例建築工程正在進行。
這次事件是一宗私人土地的地界糾紛,不涉及《建築物條例》,但如有需要,屋宇署會協助有關業主及發展商商討解決問題的方法。
另一方面,屋宇署從今日的傳媒報道,留意到永順大廈部分單位懷疑已由辦公室用途改作住宅用途,室內亦有改動和加建工程。屋宇署會作出調查,以確定涉嫌的更改用途及改動和加建工程有否違反《建築物條例》及相關規例的規定,影響樓宇結構,以採取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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