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新聞 於 10/12/2009 發表 收藏文章
立會查甘乃威擬傳王麗珠 甘列舉「十宗罪」  拒MSN變罪名
立法會昨日經過5小時辯論,決定啟動罷免議員程序,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民主黨 甘乃威涉嫌求愛不遂解僱女助理王麗珠一事;有議員更要求委員會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王麗珠作供。甘乃威昨則在大會討論時「先發制人」,披露王麗珠的「十宗罪」,包括拒絕出席會議、拒絕撰寫新聞稿、沒有在辦公時間透過MSN 與他討論工作安排等。根據甘乃威的文件所透露的時間,十宗罪都在他向王麗珠表達「好感」之後發生。
標籤: 甘乃威  王麗珠  十宗罪  MSN  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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