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著名理財入門書藉《富爸爸,窮爸爸》,早前分享過第一課:富人不為錢工作、第二課:為什麼要教授財務知識及第三課:關注自己的事業的重點。本文即將書中其中最具爭議性的第四課:稅收的歷史和公司的力量。
於序言中,作者曾提出第四課的內容是許多出版社拒絕出版此書的原因。作者有一個窮爸爸為中學教師,是政府人員;而富爸爸則是一個商人。然而,富爸爸的收入雖多,但他所繳的稅款什至比窮爸爸還要少。本課題揭露了富人最大的秘密:就是透過公司聰明的玩遊戲。
在徵稅的世界中,最受害的不是富人,而是默默耕耘的中產及勞動人口。即使一些低稅地區如香港,最高亦要繳交17%稅款,即一年有兩個月時間為白做,工資白白支付政府。書中介紹了「公司」可提供的好處,富人的財富則於這裡受到保護。公司可以是一些通過法律的文件,而不須是一個實質的辦公室。然而,不同於美國高達40%的稅率,開設公司於香港或其他亞洲地區的好處到底有多少仍屬未知之數。
公司兩個最主要的好處,第一,是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比個人收入所得稅率為低。第二,一些支出能以公司的名義開銷,以在稅前獲得抵減。簡單而言,擁有公司的富人,於收入及支出後才需繳稅;但為公司而工作的人,於賺錢後則要先繳稅,扣除後的才是真正「入袋」,扣減之出後能放入資產欄的已所剩無幾。
註︰圖片取材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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