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在小學的時候吧,那時候還沒有社交媒體,上網就是閒逛和看看小故事,其中有一個小故事是這樣的:
//一個男孩向一個女孩表白,但對方沒有接受也沒有拒絕,男孩表示,自己願意等她愛上自己,女孩說那你就等我100天吧。接下來,男孩每天晚上都來到女孩家樓下,手裡捧著一束鮮花,等著她,對她說我愛你。不管颳風還是下雨,從來沒有斷過。不管女孩回家有多晚,他總是等著她。女孩其實已經被男孩感動,並發現自己喜歡上這個人了,她想著等到第100天時就向男孩開口表明心意。沒想到就在第100天時,男孩消失了。女孩只收到男孩一封簡訊:「為了你,我走了九十九步,原本最後剩下的那一步也可以走完,但那也是我該離開你的時候了。」女孩感到後悔,她想去找男孩,卻發現怎麼也找不到男孩了。//
所以,那男孩是鬼嗎? 怎麼會找不到呢?
(說笑)
小時候初次看這故事時,覺得蠻震撼的。
兩個人就只差一步,好可惜喔!真的差一點點兩個人就有美好結局了。
到了中學時,我偶爾還是會想起這個100天的故事,那時對我來說故事的寓意就是:「凡事不要去到太盡,見好就要識收。」我把他們愛情失敗的原因歸咎於女孩身上,覺得她實在太驕傲了些,要是能早點放下身段,就能迎來愛情了。
雖然間中我會想,人家就一早對你說了期限是100天呀,男孩你再來一天是會怎樣?不過整體我還是比較傾向同情男孩,因為愛會消耗在不斷的付出中,只有一個人努力真的會走得很辛苦,所以他放棄我是覺得情有可緣。畢竟你愛的人看著你都那麼辛苦了卻還是無動於衷,心也很難不灰喇。
但在這個階段,我還是為到他們的愛情沒有開花結果而感到婉惜。
一直到近年,我才明白,呀,他們是注定不會在一起的,所以並沒有需要可惜的部分。人到30歲時才發現,這個世界存在著很多不同的人,有的人即使相愛但確實不適合在一起。
男孩就是只願意走到第99天的人,而女孩則是要等到第100天的人,雖然中間只存在1天的差異,但這1天卻可以是難以跨越的鴻溝。我假設他們的愛當時熾熱得熬過了那1天的距離,可是勉強不會有幸福,當到達許許多多個另一個1天的日子,他們終究會覺得疲累。戀愛如果談得太疲累或是用力,那就說明了彼此不適合。
行為或許可以調整,但本質這個東西,改變了就不再是自己,會不舒適的。
想通了以後,這個故事好像也就完成了它在我生命中的意義,以後應該不會間中就浮起來了。而我對於與人的交往也不再那麼誠惶誠恐,我開始覺得,有些人的擦肩而過或是消失在你眼前,或許都是早已寫好的結局,並不是我多做一些甚麼就能挽留。就順其自然好了,只能等99天的人,適合不會讓他等超過100天的人;而需要待100天的人,她其實更適合毅力型的人。
真的,大家都沒有錯,如果不喜歡這樣的自己,想要改變當然沒有問題,但程度若是去到需要扭曲自己才能轉變,那就不必了。人生已經夠苦,何苦自己還要為難自己?
總會有那麼一個人和你的頻率是對的,讓你覺得,欸,和他在一起很自然很舒服喔。不然,單身其實真的沒那麼可怕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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