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慾望這回事,好像予人相當不好的感覺。
像一個婀娜多姿的女人,搔首弄姿引誘著你到地獄去;又像千萬隻螞蟻行走在你心房,久久未有止息,心癢難耐,終日掛牽。 慾望,是惡魔的使者,一不小心聽信其甜言蜜語,將墮落至深淵 — —
真的嗎?
沒有慾望的人生真的比較快樂嗎?
現在我終於搬離了原生家庭,不用日夜過於被纏繞和煩惱;也結束了對自己毫無意義的工作,將大部分時間都用在了喜歡的事上面。
Slash的工作雖然不穩定,卻有很強的自主性在內,我很享受。
有空時做做家務,買餸煮飯,煲下喜歡的劇和看有趣的書。
間中與好友見面,和男友談談戀愛。
雖然收支不平衡,可基本想做的我都做了。 並無遺憾與不滿。
有天走在路上,不禁在想,然後呢?然後我該做甚麼?就這樣一直走下去嗎?
嘛,是很不錯。
可是呢,心裡空蕩蕩。
以前處於痛苦之中,感覺抑鬱是理所當然的事。
可是在讓自己變好的時候,心裡一直隱約有種不安:
要是一切都解決了,仍然不快樂怎麼辦?
於是來到這刻,我還真的發覺,該死,短暫的釋放的甜蜜過後,那縈繞心頭的空虛再度頃刻佔據了整個人,我,又回到過去那種狀態。
難道這就是生命或是我給予自己的答案嗎?
「我有諗過呢,如果我做盡一切可以做嘅事之後,我都係咁,我就去死。」
有人說,天才之所以選擇早早結束自己的生命,是因為他們已把想做的事都做完了,再沒有生存下去的意義。所以說,喜歡我的朋友要感謝我不是天才,因而才能活著啊(笑)。
有時候我又會想,人類為什麼如此樂此不疲花那麼多時間工作呢?
會不會是當我們毋須再營營役役地為生活忙碌時,會不知道該如何繼續活下去?
因為現在工作或讀書已經佔了人生一大半,剩下的時間可以做點自己喜歡的事,可以好好休息,可以好好與愛的人相聚已是一種小確幸,是苦中一點甜,已經很足夠。
可是當生活不再那麼苦時,小確幸已經不再覺得滿足,我們是更看得見生命的本質呢,抑或只是變成貪得無厭的小孩不懂得好好珍惜擁有的一切? 27歲的我還未看透。
我只發覺,人呀,要對世界有慾望才活得下去。
你要有想做的事,要有想得到的東西,這樣才會努力,才會專注,才會不再茫然不知所措。
甚麼都不需要,甚麼都不執著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現代人喜歡講斷捨離,但不要太走火入魔啊。
如果放棄或放下太多,終於有一天可能你會連生命都覺得可有可無。
不要過於害怕慾望,或者那是你的救命草呢。
好好讓自己的貪念生長起來,發芽生根吧,這樣可能會想抓住生命多一點點。
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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