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是個乖巧型的小大人,在學時做過最壞的事只是上課偷食糖。 K問我不會覺得可惜嗎?
成長以後,我們會發覺從前那令人懼怕的缺點、小過、大過一點也不重要,反倒犯過的那些錯,會成為日後津津有味的回憶,因為做大人以後,犯錯可不是有誰在成績表上立個記號,事情就能一筆勾銷。
因而在那個仍被處處包容的時間點中,多錯一點,頑劣一點又何妨?
那些不按規矩而走的人生多麼有趣而灑脫,他們懷著勇氣跳出框框,因此能看見框架外的景色,老師們口頭上雖說著這些學生真讓人頭痛,卻是每每疼愛有加,在其花費最多心血的。
做這樣的學生很不錯,因為年輕,回頭改過便可,還可能因而得到更多讚賞。
因為你一直好的話,就沒有多少人會留意了。
畢業後有次和老師吃飯,她說最近的學生實在膽大包天,也令人匪夷所思。
話說有個學生為了不想被發現遲到,居然繞到學校後面爬山坡回校(千算萬算但他算漏了學校有CCTV)。
我覺得好笑之餘,卻也有點羨慕。
這樣的事日後講起來,多麼有趣。
是回憶裡閃閃發亮的片段。
這種感覺有點像以前返教會聽某些人講見證,他們從前幹過許多不好的事,後來信主了,也就改變了。常常會有人這樣說,那些人曾按私心自由地想做甚麼就甚麼,真好,嚐遍了後悔改便能得救,多麼划算。
比起一直只有白的純淨,自然是色彩斑斕更為吸引,人生更是精彩豐盛。
可是呢,心底裡其實我並不真的覺得遺憾。
乖巧型的人也有乖巧型的快樂,我們總是被老師信任,那一雙雙放心的眼睛也讓我覺得滿足和自信。
活在比較純粹、簡單的世界也沒有特別不好。
界線外的風景自然比較豐富,可是冒的險也比較大,有些還可能釀成一生中的傷痕。
二十幾歲的時候我會覺得以前做學生早知不用那麼乖,太虧本了,還未「壞過」,就只能當一輩子的「好」,可是29歲的我今天回望,卻覺得當年那樣也很不錯,我有屬於自己的愜意和幸福。
那些破格、淘氣的同學總是人氣很高,很受歡迎,可是他們受到的責罰、標籤也多。
我們常說,班內最慘的人就是夾在中間的同學。
成績好、懂事者會受到老師讚賞;頑皮的學生則最吸引老師的目光,勞心勞力。只有中間那班,往往被老師忽點,成了透明人。 可是透明的好處難道不就是自由,不用被誰干涉嗎?
長大以後才真的明白,生命並不能被簡單地分成高低好壞,表面上看似完好的,內裡可能已經腐爛不少;看起來糟透的,卻總也有自身的優點與樂趣。
只要走在屬於自己的道路上,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有人說拿著誰的一切跟你交換都能說不,生命已經足夠閃亮,毋須再和誰去比較。
所謂每個人都是特別的,並非一句漂亮的說話,而是果真如此。
我安然活在自己的軌跡中,覺得這樣很好。
我從小就是個乖巧型的小大人,在學時做過最壞的事只是上課偷食糖。
K問我不會覺得可惜嗎? 不,並不。
我喜歡那個曾經乖巧的自己,那也是種獨一無二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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