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阿聯酋男子被誤當成恐怖分子事件

欲言有紫 於 05/07/2016 發表 收藏文章
上星期三,一個阿聯酋男子曼哈里(Ahmed al-Menhali)被誤會曾聲稱效忠「伊斯蘭國」,因而遭到警方暴力地搜身,也做成身上的受傷。(1)

這件事有很多疑團,第一,是誰說他宣誓效忠「伊斯蘭國」?根據newsnet5 (2),報警的是酒店職員的姐姐或妹妹,當中提到有一個男人穿戴頭巾,有數部用完可以扔的電話(3)。宣誓效忠「伊斯蘭國」(“There is a male in a full head dress with multiple disposable phone, pledging his allegiance or something to ISIS”)。

而酒店職員的說法是︰「他身穿奇怪的衣服,他有一部用完可以扔的電話。我不知道我應該做甚麼,因為一切,因為一切都關於「伊斯蘭國」(everything going on with ISIS譯作一切都關於伊斯蘭國,筆者參考(4))」(“I said he’s dressed in a weird outfit, he has a disposable phone.” , “I don’t know what to do because of everything going on…because of everything going on with ISIS”)

到底怎麼從「一切都關於伊斯蘭國」變為「宣誓效忠「伊斯蘭國」」,的確只有酒職員的姐姐或妹妹才清楚。但是,在這件事中,酒店職員也要負上做成誤會的責任。

酒店職員認定男子身穿的衣服和用完可以扔的電話是關於「伊斯蘭國」,這是一個錯誤的想法。白色長袍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傳統服飾(5),而用那些電話絕大多數是為方便旅客的電子儀器,筆者不明白為甚麼兩者會和「伊斯蘭國」有關,這又只得詢問酒店職員。

而警察也要為這件事負上責任,因為他們有責任先調查事件的真偽,而不是「一到場,便拔槍指向曼哈利,將他按在地上搜身。」曼哈里亦有在醫院展示他染血的頭巾(6),證明他因此而受無妄之災。

之後,市長和警長當晚親自道歉。他們親自道歉是很有誠意的,但實際上,要親自道歉的不只是他們,還有那些負責調查的警員,那位酒店職員和她的姐姐或妹妹。

然後,「阿聯酋外交部周日傳喚美國副大使戈德里奇,對美國警員虐待曼哈里表示抗議。阿聯酋外交部在推特提醒國民,在國外避免穿傳統白色長袍和戴頭巾,又呼籲女性在歐洲部份地區遵守禁戴面紗法律。」(5)

筆者不明白的是既然阿聯酋外交部傳喚大使,對美國警員虐待曼哈里表示抗議,但又提醒國民在在國外避免穿傳統白色長袍和戴頭巾。如果提出抗議,就是不滿曼哈里被如此對待,背後的因由即是不滿曼哈里因他的服飾打扮而遭受誤會為伊斯蘭國的恐怖分子。現在阿聯酋外交部的做法尤如俗語所說的「斬腳趾避沙蟲」的做法。

最後,筆者認為阿聯酋外交部呼籲女性在歐洲部份地區遵守禁戴面紗法律是尊重其他國家的表現,但若法律沒有禁止人民穿傳統白色長袍和戴頭巾,而外交部卻叫人民要避免這樣做,以為被誤會為恐怖分子,外交部表現得似乎有點懦弱。

(1) http://news.tvb.com/world/577a3ee86db28cca7b8b4569
(2) http://www.newsnet5.com/news/local-news/oh-lorain/avon-hotel-clerks-911-call-about-isis-causes-intense-police-response-patrons-collapse
(3)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2160000/newsid_2164600/2164606.stm
(4) https://translate.google.com/#en/zh-TW/everything%20going%20on%20with%20ISIS
(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04/900214/
(6) http://www.ktsf.com/ohio-town-officials-apologise-after-emirati-man-detained/

photo credit: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6-07-04/656/2016070400179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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