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1)

欲言有紫 於 02/08/2016 發表 收藏文章
近來,廣東發生了斬人意外,事件中的一名陶姓男子為了得到所愛的女子,竟然向一名黎姓情敵的車倒汽油,之後放火。待車子停下後,黎姓男士逃出車箱,但陶姓男子緊隊其後追斬他。不幸地,傷者最終不治。(1)

筆者深信,愛一個人,就是為他著想。要是對方的心早已屬於他人,並和這個人相戀,找到了幸福,為何不能好好地祝福對方呢?就算不能祝福對方,也為何不能靜靜地退出,成全對方呢?

而既然對方的心不在自己,即使有一天陶姓男子能實在地留住心儀女子的軀體,他還能留住她的心嗎?人是個體,任誰也不能確保完全佔有另一個人的心。如果是你的,總會是你的;如果不是你的,總會失去。

最後,筆者覺得陶姓男子的行為十分愚蠢。他放火,斬傷別人,會令那名女子變得害怕他,當人害怕另一個人時,會設法躲避,甚至可能會和他斷絕聯絡等等。這名女子又怎會愛上他呢?

http://hk.on.cc/cn/bkn/cnt/news/20160722/bkncn-20160722040321277-0722_05011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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