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Gucci發律師信事件

欲言有紫 於 27/09/2016 發表 收藏文章
快到重陽節,這令筆者想起之前Gucci 發律師信事件鬧得熱哄哄,而筆者這次的立場,是站在小數的一方。

跟據蘋果日報的報導(1),「Gucci的律師信指,相關店舖出售的部分衣履、手袋及行李等紙紮祭品,其商標與Gucci商標相同或類似,Gucci指已侵犯其商標,認為可能令公眾混淆以為相關貨品來自該品牌,要求該店停售及提供貨品來源資料。」我們再仔細看看這一段。

「Gucci指已侵犯其商標,認為可能令公眾混淆以為相關貨品來自該品牌」雖然大部分的人都知道Gucci是不出品紙紥祭品,但我們並不能斷言,世界上所有人都知道這回事。

其次,由於這次的紙紮祭品「其商標與Gucci商標相同或類似」,如果有人因而誤解這些祭品是Gucci出品,而想拜祭的人對祭品的品質感到不滿,這會影響了Gucci的聲譽。以上的事情,我們不能斷言絕對不可能。而Gucci 發律師信,都是為了保障品牌的利益。

當然,筆者也有看事情的發展。其後,Gucci 「發表聲明,公開就去信六家紙紮舖致歉」(2) 筆者其實覺得Gucci 在保障自己品牌的利益並沒有錯,為了甚麼又要致歉呢?


(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428/19589620
(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507/19601684

Photo credit: http://static.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apple/20160428/large/28la3p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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