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的某一晚,我以興奮的心情告訴太太:「最近有做教練的弟兄介紹我嘗試跟著一個網上的教學短片,每天八分鐘鍛煉腹肌,雖然非常辛苦,不過練了數日,已見效果。」隨即讓她欣賞一下,因為還記得上一次在我身上明顯有 “Six Pack”,已經是在大學加入排球校隊那段日子。不過,太太隨即回答說:「你練來做甚麼呢?」其實自去年九月至今,我平均每星期游泳兩次,每次平均四十五分鐘,我立志要好好保護和操練身體,關注飲食健康,並且藉此方式來榮耀和敬拜神,作為我的「靈修操練」,好讓我能在體育事工上繼續被祂使用。一年後,我的身體質素、體型和體能不但是前所未有的好,而且不時在游泳時禱告和默想,與神親近,心靈上亦有很大更新和轉化,直到今日。只不過一直以來沒有刻意的鍛鍊腹肌。
神賜予我們美好的健康和身體,理應要好好保養顧惜,我更相信人有責任仍在有能力可「發揮」(maximize)自己的身體到較好或最好狀態的時候,應盡力去以珍惜和感恩的心去操練達至,我認為這是在教會崇拜以外的一種敬拜行動,是一種身、心、靈全人的事奉(「事奉」原文為「敬拜」。參羅十二1)。正如在青少年期,如在客觀條件許可的話,我們應鼓勵青少年多恆常去做運動,而不是到了中年或年長,並發現不做運動會影響身體健康時才去做,因為青少年期做運動是最理想的時候。既然神仍讓我們在現今的人生階段,仍有健康和鍛鍊身體的能力,可從正確的渠道上發揮自己的身體質素,以致可保持著應有的健康,去繼續事奉。這樣豈不是愛惜「聖靈的殿」的其中一種既具體、簡單和生活化的方式嗎?事實上,「體育」與「運動」涵意原不相同,「運動」更不只是參與競賽,以奪標為目標;「體育」其實是「身體教育」,是全人關懷和牧養的一個重要課題,理應更是教牧同工應當關心的課題。
古希臘的運動員以美好的身段和節制飲食等操練,將最好的身體狀態和表現,藉運動(尤其是體操和田徑)方式來討他們所信奉的神明喜悅。雖然我們會覺得,他們所事奉的是偶像;不過他們的心態和所用的方式卻是可取的。敬拜的方式,豈只在教會崇拜時段並教會禮儀下的歌唱和舞蹈?敬拜豈不更應延伸於我們日常生活中?若不然,我們所獻上的又怎算是「活祭」?
倫敦奧運完結了、殘奧也畫上句號、林書豪亦已離港了,體育運動只是休閒娛樂、佈道工具,抑或是教會聯誼活動?體育運動只與那些頂尖的運動員或只是喜歡運動的人有關,與一般信徒屬靈生命成長談不上任何關係嗎?
【轉自 第 2511 期(2012 年 10 月 7 日) 基督教週報 文﹕ 何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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