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初戀者的好處》

井筆塗鴉 於 13/05/2015 發表 收藏文章


愛上一個初戀者的好處

「我以前的男朋友不是這樣。」她嘖嘖怨怨。

「他真的那麼差嗎?」我問。

「又不是……只是,他就像什麼都不懂一樣,什麼都要我教......」她嘆了一口氣,補充說:「連我大姨媽到了,他也不懂得體貼一點。」
這是我和一位朋友大約十個月前的對話,那時她剛好重墮愛河兩個月。

她相貌標緻、體態均勻、性情柔順,像古典詩中的女子一樣,身邊不乏裙下之臣。但在芸芸男子中,她被一個情場新手征服了。她說,他的追求手段十分稚嫩,但無論他做出甚麼蠢事,她都能感受到他的至誠。相較之下,其他裙臣手段太高明,反見他們的機心過重。

例如,其他男子追求她時,基本上都是這樣的模式──約她吃幾回晚飯、看幾場電影、行幾趟海旁,然後試探性地用手背碰她的手背,像亞馬遜雨林的絨毛猴,想喝水時,必先喝一口,然後迅速地後退,看看河中有什麼動靜,一見勢色不對,便逃之夭夭。而他,一開始便橫衝直撞地表白,說自己喜歡她,覺得她美得出眾,讓他心動。即使她當初拒絕了,即使朋友笑他愚妄,即使別人笑他「當兵」,或者當「工具人」,他仍然一往無前。

在某一個晚上,他佇立於她住的宿舍樓下等她,等到後,主動牽起她的手,說:「我愛你,我想你做我的女朋友。」誰也沒想到,他如此簡樸的赤誠,竟然感動了她。

可是,戀愛兩個月後,她發現,他真的太笨拙了,所以跟我抱怨。那時,我反問她:「你當時愛上他的什麼?」我還打算講一大番道理,但這一句似乎已經很有力。

她不敢直視我,反問:「這又如何?他真的太笨了。」

我再問:「你當時愛上他的什麼?」

她似乎存心鬥氣,沒有回答。其實她很清楚,自己愛的,正是他的稚拙。

相戀一年紀念日當天,她在臉書登了一張親密的合照,公開發佈「閃光彈」,附言:「去年今日,這個笨蛋疑似被『收兵』。要不是他真情告白,也不會有今日的結局。」旁人無不欣羨。

隔天看見她,我揶揄說:「真的太幸福了哦!怎麼,他放聰明點了沒有?」

「還是笨!但是──」她臉蛋一紅,說:「他不會像其他男生,總是叫錯我的名字。而且他是唯一願意為我放下自己、為我而變得體貼的男生。真的,很感動。雖然他還是很粗心大意,但看著他一點一點為我而改變,一點一點能夠體察我沒說出口的心思,這真讓我很感動。」
她頓一頓,又說:「這大概就是找到一個笨蛋男友的好處。」

我心裏想,他根本都不笨,他只是太愛她,愛得憨厚,愛得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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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崩井(www.facebook.com/souls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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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圖片:Simon Hattinga Verschure
標籤: 崩井  初戀  愛情  文字  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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