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距離去愛》

葦文 Write Man 於 27/03/2020 發表 收藏文章

「我的工作每刻都要面對危險,你不想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與其要你每天擔心我,我寧願放棄.....」

而他放棄的,是她,而不是那份工作。

的確,旁觀者會覺得只要他轉職,就可以「皆大歡喜」,跟心儀對象走在一起,但事實,他偏偏選擇了一個傷感的答案。

她拒絕了他的心意,在於她的經歷,小時候面對至親因公殉職,令她失去了安全感,對他的職業充滿憂慮,要每時每刻害怕失去致親的感覺,她無法面對,那是她的個人想法,他改變不了。

若他要放棄職業,寫辭職信就可以,很簡單,但他亦可能有著某些原因而投身了這個行業,這是他個人的經歷,她也改變不了。

而更重要的是,他認為愛一個人就要讓對方幸福,咸魚白菜也需要經濟基礎,如果他失去工作,生計也成難題時,根本不能給她安穩,兩個人走下去,不只相愛,亦要生活。 當然他也可以在另一行業重新發展,但這是耗時的,他不想她等,這樣的等候也對兩人都不公平。

若彼此的感情就這樣止步就能讓她安心過日,他亦不願勉強,只求令她快樂,很老土,亦很現實,是命運的差錯。

「我不會讓自己喜歡的人流淚。」

可以說他對她的愛不夠深,也可以說愛得太深。

他寧願保持距離,甚至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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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法證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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