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二十七八歲,我失戀了》

葦文 Write Man 於 05/09/2017 發表 收藏文章

二十七八歲,對女生來說是一個很敏感的字眼。 女生到了這個年紀,要找的不再是男朋友,不只是單純談戀愛,而是要找個老公,要計劃、有將來。

我跟男友拍拖一年,見過雙方父母,族中長輩對這位男友表示滿意,最喜歡這位男友的,不是我,而是母親大人,真的把男友看作成「半邊仔」。 有時候跟男友吵架,媽媽並不知情,在此期間請男友來吃飯,然後我們就和好了,但我心裡懷疑,那是不是真正的和好。

我跟男友的性格不合,早就在我俩之間醞釀,開初我們互相忍讓,我們認定可以慢慢接受對方,反正情侶間總會有些磨擦,熬過了就可以了。 可是,世情任由人們如何盤算,總有它失控之時。

二十七八歲,找的不是男友,是老公。一天我回家時,發現一叠單張放在桌上,我看了,笑了,事情發展比想像中的快太多了! 桌上的,是一些婚宴的單張,價錢合理,順著父母的意思,我和男友很快就能共偕連理。

可他們不知道,我跟男友已經出了一些狀況。

朋友都跟我說,都二十七八歲了,倘若現在才分開,女生要有心理準備,他極有可能,是自己最後一個男朋友,倘若現在才分開,日後更別想要結婚了。 這個說法或許有些負面,但隨便找個年達三十歲的單身女生問一問,就知道所言非虛。

那一天晚上,我特意去等男友下班,他下班時間晚了,我就在大廈附近等他,街上來來往往的情侶很多,我的視線不自覺地依著他們的步伐。 這個年代裡,婚姻不再是女生的終點站,這些情侶的背後,何嘗不是擁有過不少「曾經」? 不愛了就是不愛,當初相戀,熱情是曇花一現,慢慢了解後,我們都有了默契,知道這樣的路走不下去。

二十七八歲的我,失戀了。 不管女生還是男生,走的都應當是自己的路,不需要迎合他人的預期,喜歡不喜歡,自己的感覺是最清楚,我不奢望「下一個更好」,反正可能都沒有下一個。

二十七八歲,女生到了這個年紀,身邊有朋友己經為人妻,亦有朋友已為人母,而自己則是單身,街上突然一個小朋友稱呼一聲「阿姨」,百般滋味在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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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失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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