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知道香港買樓難,土生土長的本地人體會更深。 很多人婚後都要跟家人同住,人們都會覺得是理所當然,但仿佛沒有人注意到,同住的最開初是基於「為勢所逼」。婚後想二人世界,難道是個很過份的要求?
曾經聽過一個頗為奇怪的對話...
路人A:「好想搬出去住。」
路人B:「下點解,同佢屋企相處唔到?」
聽後先是覺得奇怪,後是覺得荒謬。 先別說「相見好同住難」這些老生常談的道理,即使跟自己/對方家人住在一起「零拗撬」,難道就不可以「分居」嗎? 成家立室,「立室」應該也可以理解為「自己的家」吧!
記得有位朋友,男方在婚前裝修好舊居,讓女方在婚後搬進去。 聚會時談起婚後生活,她先是說「同住就有長輩照顧,都ok」,她的回應是正面,但那張欲言又止的臉早已將她出賣。待她的丈夫離席後,她語重心長地叮囑席上未婚者:「可以的話,寧願自己租樓」。
可以的話,而我們都明知道不可以。
渴望二人世界沒有錯,但不知道從何時起竟被視為一種無理的要求。 樓價高企,買不起樓可以是「理所當然」,但追求二人世界也該是理所當然。 正如我們都知道中六合彩頭獎的機會很微,但仍然會去奢望,這才是理所當然。
在婚後想二人世界,想自己獨立,想憑自己照顧自己和另一半,一切明明是人之常情,但香港這個社會裡,竟然被化作無聊無謂無理的奢求。
二人世界,過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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