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的核心價值衝突悖論 - 夕筆語

人類拍下野生動物記錄片,是為了讓其他人看到平日不常看見的自然生態。那麼假如大自然的生物都和人類共存,朝見口,晚見面的,拍記錄片的這種行為的意義就會變得蕩然無存。

昨夜颱風到訪,今日就看到了網上一段有關香港人在人煙稠密的港鐵內,守秩序、不插隊的片段,當中拍片者認為他「拍下了價值」,並寫道:「港鐵內見到我們的核心價值!」

依照文章起初動物記錄片的推論,如果是一件習以為常的事,這根本不存在任何公開的價值。而唯一需要公開片段的理由,就只有是一件非常罕見的事。

照這個邏輯來推測,跟據拍片者的描述,即表示不打尖、守秩序等行為,在香港是一件多麼難能可貴的事,如再繼續推說下去,即平日打尖和不守規距才是香港人固有的「習慣」。一件普通不過的事被描述得難能可貴,可想而知那個地方素有的公民素質有多「良好」。

說到片段描述的「核心價值」,「核心」,應該就有最基本、根源的意思,就如地核、原子核等等;將「核心價值」這個被濫用的模糊字眼應用於生活上,應該是表達人所共知、司空見慣之事。

再跟據維基百科,「香港核心價值」本來就指香港社會的一些基本日常生活價值觀。而拍攝者所述及的那種香港人的「核心價值」或基本原則,應該是用來形容平日香港人習以為常的概念和行為。

如果不打尖和守秩序是在反映香港人的基本日常生活價值觀,拍片者根本就沒有拍片的原因,因為太常見;但假若以上那些被人定義為良好的行為是一件難能可貴的事,那就不應該與「核心價值」掛鉤,只因在香港人日常生活中並不常見。

動機上,拍片者是用錯字眼?抑或是在反諷香港人平日的行為?還是慣性地看見種種良好行為,就自行定義為香港人的核心價值?行為上,究竟是拍片者不應上載這類片段?還是拍片者應該更改片段的描述內容?看來在含混的「香港核心價值」討論中,已泛起了所謂價值衝突的暗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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