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諾 - 夕筆語

讀陶傑的《男女的哲學》,這課題倒是值得深思,也值得讓現時年輕一代自我反思。究竟拍拖的意義在於甚麼?不想孤獨?想享受被愛感覺?貪新鮮感?人有我有?擁有定期救濟金?尋求肉體上的滿足?純粹對某某作出有深度的發情?為傳宗接代?抑或如文中所說是將愛情或幸福作為人生追求的目標,是生命之擴充,完成人的自我?

「女人應該要知道男人若真愛你,你可以是任何一種女人。他若愛你不夠,你才需要做一個全能的女子!」

在朋友的面書中找到了這句話,也就是我一貫的想法,我平日不斷故意去寵女朋友,即使她會想自己是否值得別人這麼寵愛。我,就只想她每天都過著幸福的日子,就只知道自己從不介意,甚至厭惡一些世俗小節,我絕對是個離經叛道的人,我就只認定了她作為我這一生唯一的妻子。

我知道這會讓許多朋友說我是個怕老婆的港男,是一個小男人,事實上,我亦深知誰有這般想法,這也不重要,我不是個錙珠必較的人,只想說,世上並沒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再說白些就不過是我想愛惜她而已。

故我從來不怕寵壞她,不!應該說是我是一直甘心寵壞她,全因我不介意她將來會變得怎樣,其實,我深知自己是的底線在哪兒,但我從不會將底線放進愛情中,這全屬感性的一切教我只需要明白,無論如何,我就是愛著她,這便足夠。

也許她不是一個那麼完美的女人,而我仍會對她死心塌地。我不會介意女朋友是不是十項全能,我不是僱主,不是去請女僕,不需要看履歷,我是她的丈夫,一個人不可能是完美,你的女人不可能成為你心中的完美女神,她不是你生活中那必需找的必需品,她只不過是你選擇與自己共度一生的一個女人。

基督宗教聖典記載:「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作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我不是教徒,但這點做為男人的就鐵定要明白與及付諸行動去接納,向使自己的女人有不願或不懂做的事,那好應該替她完成,擴而充之,接納她所有的缺點,把自己的優點融入她才是一個男人應該做的事,這才算是一對夫妻,不再是兩個人。

以上的一切(行動)不能說是一個責任,因為對我來說,愛情並不是追求完成自我的一個哲學工程,這只是作為另一伴應做的事,也就是兌現未來婚禮上所說出的一個承諾。我認我癡情(心態),但癡情不是我的性格,而是我對一個女人的職責,上天給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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