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多大話 - 夕筆語

文人,或稱文學家,或稱作家,於維基百科搜尋,得出的答案大概就是泛指能以寫作為業的人,也特指文學創作上有盛名成就的人。而「大話」,廣義上等於謊言的一種,狹義上則是指負面的謊言,而這個負面的定義,是由別人冠上的。

我不反對「文人多大話」。在法庭上說謊,人會被控告藐視法庭,而當上作家這份職業的人就是唯一能合法地說謊的一類人。

在文學世界中,「作」者,「造」也。所謂「作文」就是創作文章的意思。創作即是把本身不存在的都寫成真實,寫文章的人顯然有權把真實經歷及對其感受記錄下來;另外,他們也都能把自己平日所思所想,虛無的生活感悟一一娓娓道來。

究竟說謊何時會被說成「說大話」?或應說這是甚麼人說的?

就是那些對作家的文章內容不甚理解,甚至不同意其所寫的比喻和道理的人,顯淺地說,就是作者寫出不合大眾口味的文字。

比方說,現在許多愛情小說勻灌以甜蜜的世界觀,說出世間總是有許多唯美的純愛故事,給現實中的人新的希望。可惜就是現實中的人實在太現實,總因為自己經歷、過去而創造一條empirical rule,從而判斷故事真確與否。

其實,寫作不過是作者以文字形式放入自己精神世界的一種方式,是他們對這世界的認知程度與及冀盼。試問一個希望又怎能說成為「大話」呢?難道以後別人求婚說:「希望你能夠嫁給我。」也是大話一場?難怪有人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原來是一班自悲、自憐、自傷、自掘墳墓,活在自己夢中「現實」的「現實人」!為何人把自己人生讓人看得灰暗時,還要其他人跟著他的思想運轉?這也不禁令我想起多年前黃子華於棟篤笑所談及的「魚蛋論」。

被罵「文人多大話」的文人並不可悲。然而卻有是可笑的,可笑的是罵「文人多大話」的人也從不會反對其子女成為一個學富五車的文人;更可笑的,是他們就是經常慨嘆自己年少讀書不多,致使要永遠當一個與勞力士腕錶毫不相配的「勞力士」。

寫作,不管內容是真是假,重要嗎?寫得妙筆生輝,舞得瀚墨龍蛇走,何事不可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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