瞀「理」 - 夕筆語

2012立法會選舉中,筆者尤其討厭那些投白票的選民。打開天窗說亮話,這根本是不負責任。

即使眾候選人中沒有自己心水的政黨成員,也不能放棄投票權。我們可以因為預知結局而不去看一部電視劇嗎?我們可以因為預料輸贏而不去參與任何遊戲或比賽嗎?無論最後的選舉結果如何,作為一個已登記的選民理應要承擔做選民的公民責任,利用我們手中的選票去影響每一個選舉。

有的人說會不領選票,這種人就是那些開了遊戲帳號後,發覺這個遊戲不好玩而永不再玩的人,這叫做民主運動嗎?毫無意義可言。現在的抗爭運動就是主動爭取機會後再放棄,這就是無聲憤怒?這根本就是買了一大袋食物回家後只管擺放,再待過期。

而投白票的就等同於想要生男丁的人看到生了女繼而拋棄她般。如此歪風就如網上討論區選擇「路過」、「看結果」的按鈕一樣,製造成患有選擇困難症人仕的長期治標止痛針。

假如不領選票,參加運動的意義何在?如果投白票,那你以後也再沒有資格爭取任何權利。筆者認為除了要廢除功能組別之外,更要廢除新設立的白票組別。

說白票有其獨有的民主意義,說不投票也就是一種立場的人啊!你們又為何要攻擊那些沒有政治立場的巿民,說他們對政治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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