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音機上捉蟲 - 夕筆語

對於K.Oten早前於DSE考試向其學生售賣「全攻型」收音機,相信大家都不會忘記,可能過往有許多類似經驗,這個人的自我辯護能力實在頗高。這也正中筆者心坎。針對這次事件後K.Oten的每一個回應,包括他寫述那可笑的捉字「失」,既然他要捉字虱,筆者也想跟他玩玩。

究竟買了星河的收音機跟其他沒買的同學入特別室有何關係?相信只有當事人(造機之概念者)自己明白。而為何當K.Oten得知其他沒買的同學入特別室時,會表露出一種暗爽的言語行為?公道自在人心。
中英語雙修的他不會不懂中文吧!「搶」本有碰撞,觸碰的意思。以基本邏輯來解釋,要兩種以上的物體互相接觸才能互相作出影響;即是當兩個或以上的收音機的波頻相互的碰撞,繼而使波形改變,產生物理學上的干擾現象,此情況下的干擾屬於把震幅降低的相消干涉。「我地繼續搶哂」這句有乘勝追擊的意思,顯然是一個勝利的宣言,指出己方產品的碰撞,觸碰能力較高而獲得較佳訊號。

再者,所謂的「全攻型」收音機,「攻」本有打擊的意思,與「 守 」相對。不施予任何力何以算是打擊?損人的「全攻型」收音機,他不配為人師表;然而,無法損人的「全攻型」收音機,這部收音機的賣點在哪?難道只是純靠名字來打心理戰的噱頭?

其實「攻」也有致力學習或研究的意思,不過對於一部於試場內用的收音機來說,學生能夠學懂甚麼,也就是要當事人(使用者)才領會得到。無論如何,K.Oten能把這一切修飾成「誤會」,說這是惡人先告狀的明證,或是覆投訴信的圭臬也是無容置疑的。未來考DSE中文的同學,若有一條題目說「你對於惡人先告狀的人有甚麼看法?」想outstanding的你們大可用K.Oten的例子說明,這類人很無辜,一切純屬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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