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立法會議員:
我叫祖祖,一個二十出頭的青年,也是一個同性戀者。這封信件,雖然未必打動到每一位手持立法權力的議員;但我希望的是,能夠透過這封信件,讓各位議員了解我們的同志故事。
打從我初中開始,我就發現自己喜歡上相同性別的男孩,儘管自己經常對這個同志身份產生掙扎,但我還是無可奈何地要接受面對自己 ─── 一個與主流不同的性小眾身份。當時,我發現自己的班主任也是一名同性戀者,我們交換了彼此的MSN,每夜談著一個又一個在身邊發生的大小事情。直到有一日,他跟我說要找女朋友,甚至說到將來要與異性結婚;我很驚訝,知道他是為了不被父母指責,而選擇一個未必相愛的女生伴隨餘生。那時我腦袋混亂一片,只能不斷指責他的決定,說這樣會害了對方一生;過了陣子,老師只留下簡短的一句:「你年紀尚小,長大了便會明白。」他就這樣離線了。
這樣子的網絡關係,一直維持到我中學畢業。我有點兒慶幸,自己能夠認識到這一位同志老師,但卻又可悲,整間學校一千多名師生裡,他就只有我這一個同志學生能夠促膝談心。他很害怕自己的同志身份曝光,加上學校本身的宗教背景,更害怕自己會因為性傾向而失去工作。我知道他教學很用心,會陪伴學生在校溫習到晚上,但我也知道他對自己的身份很忌諱,儘管每一天課堂都總有見面,但他卻只容許我在MSN裡交談同志相關的事。我感覺自己責任很大,也知道這是老師對我的一份信任,所以他才將自己的同志身份說給我這個同志學生知道。
我很感嘆,我們好像永遠都是活在少數當中,被主流異性戀包圍,甚至被淹沒,久久不能表露自己的同志身份。說實話,我很氣憤。一次又一次的問,為何同志連想做回自己都如此困難,為何同志要為了保障自己的工作,而把自己收到衣櫃裡面,剩下一個MSN帳號來代表自己。
中學畢業之後,我到了一個同志組織裡義務工作。接觸同志多了,本想以為可以幫助大家,改善同志處境,但這實在是太過樂觀。對於未有接觸同志組織的朋友來說,在聚會裡開開心心拍照留念,這個過程看來是理所當然的;但對於每個同志組織者來說,拍照留念才可是我們最高難度的環節。在活動開始之前,組織者務必會向參與者說明我們拍照的理由,以及詢問哪些參加者不願意出鏡,這確實考驗每一位負責活動攝影的同事。我知道,大家願意來到同志組織參加活動已經不易了;我也知道,若然他們的樣子被拍下,就要日夜為自己會否失去工作而擔憂,當中不乏有理想投身教育的同志。
在我辦公室的牆上,貼滿了昔日組織活動的相片;相中沒有一個又一個的笑臉,而只有一個又一個的背影,最多也只是參加者的手部動作。儘管有的被拍到樣子,但我們仍是用上白板筆把樣子塗黑。我常常在想,為何同志連露出樣子的安全感都沒有,為何同志要為了保障自己的未來,而把自己留在一個「沒有樣子」的空間裡。
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不是製造特權,也不是要瓦解異性戀家庭,我們只是想要一個法理上的保障。我們都是有血有肉的生命,我不知道,性傾向是不是我的選擇,但至少我知道,我已經發現並接受了這個同志身份。我雖慶幸自己的幸運,但是仍有千千萬萬個同志沒有這一份幸運,他們只可能在個人身份與工作生計之間二擇其一。
其實,說到底,我們只是想要一個能夠活出自己,而又不會基於性傾向而被解僱或受歧視的保障。同志就是這樣子活生生的存在,儘管明光社打壓得再誇張,都沒有一個資源回收筒能把同志刪除。
祝
台安
祖祖
同志
請按此登錄後留言。未成為會員? 立即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