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屋企唔可以唔理 家居保3大重要性

尋保攻略 於 04/09/2019 發表 收藏文章
早前我曾向大家介紹了火險及家居保險的承保範圍,兩者分別為業主其居所的「外殼」結構及「內攏」財產物品提供保障。之不過,本港樓價持續高企,要上車並不容易,所以身邊有不少朋友選擇先租樓暫住,他們很多時候都會有以下誤解:「我租樓住,間屋又唔係我嘅,梗係唔使買家居保險啦!」其實,家居意外天天發生,故無論是業主或租客,均需要家居保險為其居所及家居財物帶來保障。以下將會從放租業主及租客兩個角度,為大家拆解家居保險的重要性。


居所有意外損毀 租客要負責!

有不少租客認為業主已為其物業購買家居保險,故自己毋須另外投保。但租客們需要注意,現時有業主出租單位時已包含傢俬電器及裝修等,假設你在租約期間不幸因意外導致業主提供的傢俬電器及裝修有所損毀,業主有權向租客追討賠償。

其實,目前有不少租約亦已列明,租客需為租用單位內固定裝置及陳設負責,故一旦發生火災、水浸等意外而遭受損毀,租客或需向業主賠償。因此,如果租客早已購買了家居保險可獲「家居財物保障」,如因意外導致業主提供的家居財物有任何損毀,亦可把有關風險轉嫁予保險公司。

家居意外導致第三者受傷 租客或需負上法律責任!

家居意外無奇不有,近年本港曾發生多宗鋁窗飛脫墮下的意外,若不幸導致第三者受傷,一般人或認為只有業主須對所持有的物業發生的任何意外負責,但其實這亦是誤解,因為無論是出租物業業主或是事發時的租客,均可能要為意外負上責任,屆時或需由法庭按實際情況判決責任誰屬。此時,家居保險正正能發揮其作用,現時家居保險產品普遍已涵蓋「第三者法律責任保障」,每年最高賠償額由300萬港元至1,200萬港元不等,只要業主或租客投保,便可獲得因家居意外所引致第三者受傷或財物受損的保障。

遇上租霸唔使驚 有「租金損失」保障

對於一眾放租業主來說,家居保險同樣重要。現時不少業主在出租物業時大多連同基本裝修及電器租予租客,一旦物業在出租後發生火災、爆水渠等意外,導致單位內的裝修或電器損壞而蒙受損失,除了向租客追討賠償外,只要業主有為單位購買家居保險,亦可獲得保險公司賠償。

另外,相信業主出租單位時最怕遇上「租霸」,市面部分家居保險亦有針對「租霸」問題提供相關保障。不少家居保險產品會提供專為出租物業業主而設的「租金損失」保障,一旦出租物業因意外損毀而不能居住,或是當業主遇上「租霸」而導致租金損失,保險公司亦會提供賠償,每年最高賠償額由15,000港元至75,000港元不等。

最後提提大家,市面的家居保產品眾多,無論是自住或是放租之用,各位在投保前最緊要是就產品的保障範圍及條款細節多作比較,可挑選最切合你及你安樂窩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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