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爸爸為了一個被人偷去的垃圾桶,翻轉了警局。這套印度電影被譽為神作,而我看過後也覺得出乎意料,電影不但赤裸裸地數臭印度執法者及社會的荒謬,而更重要的是那份父女情,直至最後一刻才知道,原來並不是一般人想像的那樣。
劇透注意:
電影甫開始就向觀眾呈現一個直線故事,當理髮師的年輕父親(稱他為S),有妻有女,生活平淡但幸福。後來,妻子與年幼女兒在路邊的屋裡坐在地上休息時,突然一輛大型泥頭車失控撞向這屋,導致悲劇發生,拆散了這幸福家庭,後來電影交代妻子死亡,而年幼女兒就被一個鐵製垃圾桶剛好蓋着逃過一劫,自此父女相依為命,這垃圾桶被視為神物,放在家中供奉,也有一個名字USE ME,譯作拉希米。
另一條線是一個惡貫滿盈的搶劫罪案首領(定他的名字為M),竟然持槍搶劫別人,不但把女人禁錮,更在受害人家煮咖喱吃飯,這當然是諷刺印度治安極差,平民遭搶劫後無從反抗也沒有途徑求救,M不但放肆地在受害人家裡吃飯,更縱容他的手下強姦被搶劫家人的女兒,其後再放火殺人滅口,皆因受害人見到他們的容貌。
M雖然凶殘成性,但他不會去強姦別人女兒,因他有一個年幼女兒更是寵愛有嘉。可惜的是,他女兒在年幼時發生意外,與妻子一起去世,而M也因被揭發搶劫罪,被警方拘捕並坐了十多年監。巧合的是,M被捕那天買了一條有着小腳板樣式吊咀的金鏈給女兒當禮物,而他在去女兒生日派對前就到了S的髮廊修剪鬍鬚,剛巧髮型師就是S。M遺下了那條金鏈在髮廊,後來S拿着鏈去M的家想歸還時,後面就有大批警察跟着,讓M誤以為S舉報他,而且後來M的妻女身亡後,M就認定S是他的仇人,矢志出獄後復仇。
時間線一跳就到十年後,S的女兒長大成中學生,熱愛運動。S成了一個髮廊老闆,交代他們兩父女住在一間遠離路邊的郊區平房,而兩父女感情要好,女兒在學校成績不算好,但運動出色深得老師喜愛。拉希米失竊事件就發生在女兒去了學校運動會後,S到警局報案指他有一晚被三個賊人入屋行劫,並打傷他搶走了對女兒有極重要意義的垃圾桶拉希米,希望警察可以在女兒參加運動會回家前,代為找回垃圾桶,否則女兒回家後會極傷心。而這兒會看到S的堅持,即使被警察打或趕,他都堅持要進警局去查,最後他說會提供70萬盧比(約6.4萬港元)給成功破案的警察,看在錢的份上,竟然由警局督察帶頭去查案。放諸世界,若有人報案說遺失了垃圾桶要警察去查,都會被趕走或不理,唯獨印度有錢使得鬼推磨。
電影主線是警察去查這宗離奇垃圾桶失竊案,警察為了取得那報酬,不惜收買罪犯扮作是偷垃圾桶的人,再去找工匠造一個同樣的垃圾桶,再自編自導一場戲去欺騙S,好讓案件破了,錢又可袋袋平安。當警察真的找了一個他們警局內的人去扮那個偷垃圾桶犯人時,劇情來個大反轉。原來,垃圾桶失竊之事是S虛構的,實情是女兒在運動會回家前叫S去買一對波鞋,S為了去買鞋而錯過了保護女兒,結果女兒獨自在家時,被矢志復仇的M,帶同兩個同伴(暫稱為A及N)進入他們家,M狠狠地打了S的女兒,然後更讓兩個同伴A及N,輸姦了S的女兒,當中A更強姦了她兩次,但因她被蒙着眼睛故看不見MAN的模樣,他們沒有殺人放火,就這樣離開了S的家。
S回到家後見到家中無人,但聽到女兒在房間痛哭,才揭發原來女兒遭人輪姦。S痛苦得無地自容,把女兒送院後,女兒雖然痛苦但未有尋死,並告訴S有三個人闖進家裡,其中一個強姦她的男子,背部有一處像耳朵般隆起的肉瘤,那個拉希米垃圾桶,就與女兒一起送到醫院陪伴她,故不存在失竊之說。而S傷心地回家,把家裡的一切打至稀巴爛來發洩,後來更自己撞傷自己至昏迷,是有一條毒蛇進屋後弄跌一些東西,令他清醒過來。
S之所以要訛稱垃圾桶失竊並去警局報案,是因為他首先找到了其中一個嫌疑犯N,N是個小偷,而他承認有份強姦女兒,S發揮神力把N斬頭私決,而在之前他迫到N供出另一疑犯的身份,說他是警局裡工作的人。而S就作了垃圾桶失竊的故事,目的是親自走進警局去調查,找出這個背部有耳朵的強姦犯,故他受盡凌辱也死不放棄,最終真的讓他找到那個人,而那個人正是A,A就是警方找來扮作偷垃圾桶的罪犯。
警察安排A去到S的家案件重演,原來督察也查到原來A就是強姦犯,故順水推舟讓S在屋內與A私決,S憤怒地斬殺這個罪大惡極的強姦犯。這兒也可說明,印度的司法垃圾至極,但相信印度人都希望,強姦犯必須處以死刑,更要公開處決殺一警百,讓這個恐怖的社會走回正軌。而電影就借助腐敗的警察隻眼開隻眼閉容許S行私刑去處決強姦犯,相信也是對這個政府的控訴。
解決了A及N,S的終極任務,是要去找M算帳。而對比起A及N,S並沒有強姦他女兒,故此S也沒有打算殺死他,而女兒在醫院時也請求過,讓她親自見一見那個打她的人。二人在一處興建中的高樓打鬥,M視S為仇人,要報回當年舉報他,而且也間接令他無法見到妻女最後一面之仇。但當然,S化身成不死人,最後把M打至半死,雙腳被壓壞不能站立,攤在地上。
S正要再攻擊之時,還包着崩帶,赤腳走到大樓的女兒叫停了S,並請S離開,讓她與M單獨對話。這一幕才是電影的最核心,因為這時才播放了十五年前那間路邊的屋被車撞爛的全個畫面,原來當時屋內有4個人,分別是S及M的妻女。而S的妻女去找M的妻女,就是要談交還那條小腳板金鏈予她們,但M妻認為丈夫靠打劫去賺錢,故此拒絕要回那條金鏈。就在這時,泥頭車撞中平房令其倒塌,石屎壓死了其中三個人,只有一個年幼女孩被跌下來的USE ME垃圾桶蓋着逃過一劫。
而這個死裡逃生的小女孩,不是S的女兒,而是M的女兒。當M見到自己的女兒未死,而他早前更狠狠打了她一番,還竟然讓兩個人渣同伴輪姦了他心愛的女兒,這種現眼報真的很應,應得我看到這幕時也嘩了一聲,拍案叫絕。M知道真相後徹底崩潰,他哭着請女兒原諒他,但當然女兒已揮袖而去,還說她不會因為被強姦了而自暴自棄,她會努力生存下去。
M痛(不是經痛)得不能自我,只能爬到大樓邊緣,然後從高處墮下慘死。他的血填滿了女兒赤腳走過泥路時的腳印,而這血的腳印也呼應了,M當年用搶劫的錢為幼女買的小腳板樣式金鏈,故此電影的結局簡直蕩氣迴腸,令我十分佩服。S一直將M的女兒視為親生女兒供養,雖然有不合理之處,但那份視如己出的情,很多親生父親都自愧不如。而電影赤裸裸地放大印度社會的種種荒謬,若放諸內地或香港,這電影在如今的尺度,未必容許公開放映。
可恨的是,即使有千百萬神作電影告誡社會及控訴政府,印度這個國度仍然糜爛,惡臭及令人憎厭。
註:圖片取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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