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時份,臉書突然彈出一個通知,有一個陌生女孩讚好我二O一六年寫的一篇網誌,是第十篇的《Ginja Liqour》,是寫我去澳門時無意中發現了一位葡萄牙店主,在銷售我的故事《櫻桃》裡重覆提着的Ginja,也就是櫻桃酒。這個陌生女孩的臉書沒有封閉,好奇下我想看看是不是假人,或者是純粹臉書的反應錯誤,畢竟這麼久遠的一篇文章,沒有理由突然會有人會去找來看。
她的Timeline上顯示的最新一則帖文,是一隻舉起的透明玻璃小酒杯,那正是浸泡着櫻桃的酒,寫了一句「我幾時再可以去里斯本飲Ginjinha」,還有一面葡萄牙國旗在內。好奇下,我再看看她分享的內容,原來是台灣一個博客寫的文章,就是介紹葡萄牙里斯本一間專賣櫻桃酒的酒吧,名為「A GINJINHA」,據稱是第一間專賣櫻桃酒的酒吧,有着一百七十年歷史。
這個女生是澳門人,喜歡葡國文化,也略懂葡語,這是我厚着臉皮向她推介故事《櫻桃》而得到的資訊(她也接受我邀請讚好我的網誌,善良的女生)。她是個長髮披肩的女孩,換着是許多年前,或者我會認為是難得的緣份,會希望和她見一面,一起去喝一口櫻桃酒。
她所分享的GINJINHA是櫻桃白蘭地,我一直以為Ginja就已經是櫻桃酒,其實正確來說,Ginja是櫻桃,Ginjiha才是櫻桃酒,只不過葡萄牙人一般都會直接用Ginja代表櫻桃酒,我猜想一來櫻桃酒是當地獨有物質,二來有點像「魚旦就是香港的」那種感覺,當地人喝櫻桃酒就如香港人吃魚旦那樣普遍。
突然勾起櫻桃酒這段故事,我急不及待向她推薦《櫻桃》,大概她是除了端木朣外,最能代入故事的女孩。和她的對話只有幾句,然後她答應有興趣時會去看看,那當然有一半以上的機會是不會去看的,因為要一個陌生人去看一個陌生人的故事,情感上不可能,除非真的如我所說,她能夠很容易代入情節裡。
那博客的文章介紹那酒吧在里斯本,我故事裡女主角端木瞳喝櫻桃酒的地方是奧比多斯(Obidos),同樣地,那酒的包裝大同小異,酒精濃度大約是23%。只是,把故事看到超過23%的人,真的很認真的計算過一次後,不超過二十個。
這是一個很好的警示,突然讚好文章的澳門女生,與櫻桃酒有連繫的陌生人,也許真的是時候再劃破臉皮是推廣一下故事,想集合一百個人的一百元,讓故事在眾籌平台上成事,然後就可把其中一本書寄給澳門女生,把九十九本,交給願意支持櫻桃的朋友。
真的,假如有朋友願意看這故事,而又真的不吝嗇那不多不少的金錢的話,說不定有一日會在書店看到《櫻桃》。以下是櫻桃在鏡文學的連結,希望能夠點擊進內看看,若能看完頭八章,那你應該值得喝一口櫻桃酒。
櫻桃的連結:
https://www.mirrorfiction.com/zh-Hant/book/5226
澳門女生分享的文章:
https://blake.com.tw/blog/post/a-ginjinha?fbclid=IwAR2UQiNXuIeXJ8xgSsWCgNNqCcQ3jcVv-wqXo_eYuj2BUg2syV4AVit30Vg
註:圖片截至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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