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華的街道走到累了,看到一個商場,冷氣充沛,裝潢華麗,然後進入商場前,有着數對玻璃門,下意識知道,必須要通過其中一扇門,才能走進商場內。許多人也許和我一樣,試過拉了原本要推的門多下,才驚覺那扇門要推的,又有人會把門推了幾下後,才知道那門是要拉的,貼心的商場會張貼指示,門是要拉或推的,但其實那種要人思考去推或拉的門,外國有研究批評是不夠易察覺性,那若果一對門同時貼出可推或拉,那又是個良好設計嗎?
拉門或推門這簡單的動作,每日在生活中上演千百萬次,華麗商場的玻璃門,大多是拉的,我的想法是拉開來空間更大,是先外後內的迎接方式,如朗豪坊的玻璃門那樣,雖然要拉的力量頗大,許多人咬着牙關都要拼命拉開,也許可作為瘋狂購物的熱身。
外國有研究指,門的設計有一道學問,面對沒有門把(扶手)的門,人的直覺就是推,而看到有扶手,就自然會拉扶手。正如要用兩隻手指向外拉,就可放大智能手機中的相片,反之亦然。不過,現實卻是許多設計中,有扶手的門也要推,這個會造成一些白痴被門撞倒的意外。
那天在九龍城遊走期間,被一扇門的告示吸引了。與其他商場不同,它的玻璃窗門無論內外都設有不銹鋼扶手,當其他商場都會一致地在兩扇門的內門貼「推」,外門貼「拉」時,它的兩扇門卻各自為政,在內外分別貼出推及拉,意味着按指示的話,從左邊門進商場只可以拉,從右邊門進商場卻只可以推。
不過,我不是個循規蹈矩的人,那天就違背它的指示,推開左邊的門,成功入了商場,再拉開右邊的門,成功離開。人們在一扇門的開關上亦規範多多,也許在繁忙的一天裡,內進和外出的人因為開門方式不一致而產生爭拗,故此商場在此設立明確的指示牌,正如合約精神那樣,若有爭議一切以門上標示為准。
當然,只有傻瓜才會去研究一扇門究竟是推還是拉,若果既可拉又可推的話,那為什麼還要貼出多餘的指示牌混淆視聽。一個好的設計要具「易察覺性」(discoverability),也就是讓使用者一看就明,不用思考究竟是要推還是拉,而通常內外都設有扶手的玻璃門,其實是推是拉都可以進出,一些商場早已除去那多餘的指示牌,讓市民自行決定。
為了一扇門的推或拉寫了一大堆字後,我回想起自己在某個場所,多次拉着扶手試圖把門拉開卻失敗的經驗,原來那扇門不能拉,因門框有一塊鐵片阻隔,防止門向外,那是門的原則,也規範了只有一個開門方向。
我知道有一些人會有一些堅持,例如開門時堅持只會推,若果要他拉的話,他寧願站在原地等別人把門開了才走進去。又有些人只會拉,任何時候都是拉,但把門拉開後,內裡的人卻施施然走出來,然後那個拉門者就好像變了侍從。
寫到這兒,我不禁想起朋友C有關原則的看法,他曾說過一句話,他的做人原則就是不要別人(包括女朋友)改變他的原則,否則他不會和那個人長久下去。
有些時候,明明那扇門是拉不開的,有人卻偏偏要一直拉下去,到了氣力用盡時,才發覺門被裡面的一個人拉開了。同樣的動作,有時在外和在內,得到的效果會截然不同。
下次遇到貼有推拉指示的玻璃門時,嘗試不按指示去做,或者這樣也可以測試一下,究竟是門有原則,還是人比較固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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