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西湖的美麗誤會

林平誌 於 4 小時前發表 收藏文章

凌晨時份的西湖,在大雨滂沱後,有一份額外的清淨。我拿着不如的手機,拍攝了一張湖天山色美景,原來在這交通紊亂的城市,若沒有了交通後,還是有一點寧靜美。就那樣,我沿着湖邊走了45分鐘後,找到那輛的士,然後也遇見善良的庭月。

他協助我致電了的士司機,也找到了警察。我以為半夜能夠把手機取回,但劇情當然起伏,正如我是個寫小說的人,當自己成為冒險的主角時,往往劇情安排,連作者也猜不到。庭月為我找的兩個警察,駕駛的是一輛沒有冷氣,像90年代在中國內地的半露天農夫車,只是在車門上印了警察的標誌。警察就一高一矮,有人會說一點點英文,但他們都在不停說着越南文,感覺有一些話是在罵我。

當然,庭月也沒有把全部話翻譯,警察的着眼點是,iPhone的追蹤功能只有一半準確,他們質疑我如何肯定那輛的士上有手機,而且我也不記得那的士的車牌。他們拒絕用警察身份再聯絡司機,後來更推卸責任,說我掉手機的地方不是他們的警局管轄範圍,着我去酒店附近那家警局處理。我說,去這兒之前就去過那警局,是沒有人當值的,燈還是亮着。

庭月說,越南的警局說是24小時運作,但其實部分在晚上會離開了,也有可能去了巡邏。我覺得警察的作用,真的很有限。我把的士車牌和電話都記下了,請我的酒店幫忙致電的士司機,盼翌晨他就會回應,讓我去取回手機。警察不願意載我回酒店,解釋說不方便,讓我想起當年我爸曾在醫院走失了,我們致電報警後,香港的警察(當年很友善)願意用車載我們去找,找不到也好,後來也送了我們回家。

是庭月為我召了一輛的士,讓我不用再走路45分鐘回酒店。他說越南社會就是那樣,我問為何的士司機明明有很不錯的報酬也不願落樓開車門,他引述司機說他已下班了,不會再開車,如果他想要更多的錢的話,應該在電話上說明。我願意給的報酬是50萬盾,大約是港幣150元,但我們第一日吃午餐,一個飯才15港元,故此50萬盾不是一個小數目,而庭月說的士司機每日的收入大約在100萬盾至500萬盾,但500萬盾不常有,一般大多只有100萬盾上下,換算大約是300港元起,故我給予的回報,已是他每日收入的一半。

不過,既然的士司機拒絕了,那我也只能帶着疲軟的身體回酒店。年老的的士司機幾乎不懂路,竟然由我這個陌生的旅客為他指路,看來我在越南也能當一個的士司機了。凌晨近4時才睡,其實我睡不着,不如也擔憂不已。翌晨,酒店說那位的士司機邀請我去他停車的地點,讓我們看看手機是否在。正如庭月說的,我翻轉了全車,真的沒有手機。那司機也不是載我的那個人,我真的冤枉了他,後來他一臉怒氣地離開了。
標籤: 河內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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