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講,我沒有把你當成敵人

致和我目光對視的人:

抱歉的說,
曾經,我寫這封信的時候,
我想過用「致我的敵人」這個詞,
給部份跟我關係不好的人。
當用上「致我的敵人」,
我沒太大把握你會看這封信。

你跟我的關係不是一種敵人的關係。
至少,我和你在文字中放在一起,
我絲毫感受不到一種敵視、仇視。
我寫信給你,沒有任何敵視 、敵對的想法。
反之,你跟我的關係像朋友。
只是,更像一對死纏爛打的朋友。
但是,我用「致我的朋友」的話,
你應該不屑花時間看這封信。

生於和平的世代,
我們沒有一種真正的敵視關係。
我要說的是,我們不可能把對方當成真正的敵人。
充其量,我們只可以敵視人,
從眼睛散發一點敵視的目光。
說得誇張點,是一點殺氣,但卻沒可能是殺氣,
因為我們生於和平的世代。
這點嚇人的目光,
只會嚇走不明目光、不明內心的人。
但你不要被嚇怕。

我必須說,
我跟你的目光,
跟什麼殺氣、敵視,一點關係都談不上。
我跟你,或許只是一種死纏爛打的關係。
(對不起,我實在找不到另一個詞彙去形容。)
當你出現時,我們的目光終必自然對上。
這似是一種必然的關係。

或者認真去談這件事,
倒要把我們的目光當成一種因果關係——
「由於一些原因,我才會主動去看你」
畢竟,這種偽辯,總有它的聽眾。
但訴說原因後,找不到合理的理由,
這種偽辯又不相信,
我們的目光從來都不是合理或不合理下誕生。
要說清楚一點,
我們的目光,誕生於我們都注視對方的一刻。
就這麼單純,人和人並存一起,自然而然反應。
不需存在什麼額外的道理。

反倒,這種偽辯,由一開始,
從不正面在我們的目光中出現,
只是把人和人的目光,算計在無法想像的道理之內。
眨眼需要理由?沒有理由就不會眨眼?
反而,當偽辯無力的時候,
人和人仍舊會眨眼,仍舊施以目光對望。

對不起。
或許跟偽辯博鬥,就是我們之間,
為何稱之為「死纏爛打」的關係。
我們無法生為彼此相爭的敵人,
只能作為無法切割的關係存活下去。
但偽辯的舌頭,卻要嘗試令我們活在某種道理下。
靜默留意,放眼去看,這些道理卻被勒住。
我們純粹作為一個個擁有肉身、擁有肉眼的人。
相對,就以目光對望。

曾經有一句話︰
「朋友會離你而去,敵人卻永遠相隨」

第一次聽,這句話有點刺耳,
似乎朋友就是這麼兒戲、來去自如。
但唯唯諾諾的關係,卻不能長久。
人和人並存,
有時似是對立,甚至時間比理想為多。
但人和人一直長久的關係,
卻無法永遠用敵人去形容。
目光之下,我們無法切割,
只能作為朋友,或更緊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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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MYIFP 於 25/07/2019 評論 NO. 1

    有趣

  • Sidestep 於 25/07/2019 評論 NO. 2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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