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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的新界東補選引起了一個爭議:對於有心求變,又希望給機會6號的選民而言,他們應該遵從自己的意願投6號梁天琦,還是以大局為重投7號楊岳橋,保著泛民關鍵一席呢?今次爭議帶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在民主制度中,集中群體力量、達成集體目的,和以獨立行為彰顯個人意志,哪樣較為重要呢?
表達意見前,我想先介紹《銀河英雄傳說》(下稱《銀》)這本日本的史詩式科幻小說。《銀》以人類在銀河系的征服和爭鬥為背景,主要講述獨裁帝國和民主聯邦之間的思想以至軍事衝突。在書中,兩個國家初期都面對舊體系失效、既得利益者盤據的局面,而之後的情節發展分別是兩國面對危機的回應及衝突。在獨裁帝國中,年青的軍事天才萊因哈特冒起,推翻舊貴族後徹底建立一個新制度;而在民主政體中,厭戰的主角楊威利盡自己的才能保護搖搖欲墜的民主制度。他們的交鋒帶出了書中的核心問題:當民主失效時,我們會否接受開明有效的獨裁體系?腐敗的民主政治以及廉潔的獨裁政治,究竟應該要如何取捨?以下節錄他們一段重要的對話︰
「難道所謂的民主共和政治就是全體人民依據自由意志貶低自己本身價值和逃避責任的制度及精神的政體?」
「對不起,依照閣下的說法,讓我覺得就像是因有火災而否定的火的價值一樣。」
「或許吧!那麼,專制政治不也一樣嗎?我們不能因為偶爾出了一個暴君就否定了這種具有領導性和紀律性的政治制度的價值呀!」 「我可以加以否定。」
「如何否定?」
「因為能夠侵害人民權利的不在於別人而只在人民本身。換句話說,當人民把政權交付給魯道夫·馮·高登巴姆(利用民主制度獲得大眾支持後稱帝),或者更微不足道的優布·特留尼西特(民主國家的政棍)這類人的時候,責任確實是在全體人民身上,他們責無旁貸。而最重要的就在這一點上,所謂專制政治之罪就是人民把政治的害處歸結到他人身上,和這種罪惡比起來,一○○個名君的善政之功就顯得渺少多了,更何況,像閣下您這麼英明的君主是難得出現的,所以功過自然就很明顯了……」
在某場討伐判亂份子的戰爭前,楊曾經向全軍發表這番言論:
「這場戰爭雖關係著國家的存亡,但和個人的自由及權利相比的話,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這句可稱得上是全書思想的總結。對人類而言,不斷的社會改革、進步,究其目的都是為了改善我們的生活。然而,這種福祉並不應該僅僅是由上而下,被詮譯、被壟斷的東西。真正的福祉,應該是建基於能保障人民基本權力(如言論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等)的制度上,讓每一個人都能實踐自由,掌握自己的人生。民主政體的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它能提供一個健全的制度,保障公民在互不侵犯的情況下體現個人意志,自主地為自己的人生下決定,同時為自己的決定負責。民主制度出現弊病,我們固然要想辦法修補,但卻不應因此而否定民主,因為我們清楚明白民主的內在價值。
回到這次新界東補選。我想,在這次爭論中的關鍵,就是手中一票的意義和價值。我無意討論哪位候選人「較佳」,我只想指出我認為較佳的投票方式。
所謂投票方式,是指市民應該如何投下自己的一票。平心而論,無論是希望保住泛民而投楊岳橋,希望求變而投梁天琦,或者因為政綱或路線而投其中一位,甚至是基於和理非非而投周浩鼎,這些都是合理的投票原因。在代議民主政制中,投票最能直接彰顯公民的意願。因此,選民基於理性思考而得出的投票意願,絕對值得我們尊重。進一步說,即使有人因為貪圖利益而投財雄勢大的建制派一票,在沒有觸犯賄選的情況下,我們亦必須要尊重這一票。
基於尊重,我們尊重其他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力、尊重每一張選票背後的獨立意願。
或許投下這張忠於自己的選票後,泛民主派會失去議會的關鍵一席,但保護大義從來都不是犧牲個人基本權力的好理由。我們可以提出「集中票源」、「棄6保7」等等的口號,但絕對不應該因為投票意向的不同而肆意作出無理的抨擊、批鬥,更何況不少支持6號的人都能提出清楚有力的理據。說到底,民主制度的根本還是自由的人民。沒有個人意志,就沒有自由的社會。如果一個所謂的民主制度能以集體利益為名,而無視個人意志,我會說,這絕對不是民主制度。(另外,我們也不要忘記,另外十七名地區直選的建制派議員,亦代表著香港人的抉擇。)
可以不同意,但不可以不尊重。這是民主最基本的精神。
「和諧唔係一百個人講同一說話,和諧係一百個人有一百句唔同說話之餘,又互相尊重。」大家還得這句說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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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我是公治雲,不愛生根,最害怕誓盟。看我的文章,最好在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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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意見前,我想先介紹《銀河英雄傳說》(下稱《銀》)這本日本的史詩式科幻小說。《銀》以人類在銀河系的征服和爭鬥為背景,主要講述獨裁帝國和民主聯邦之間的思想以至軍事衝突。在書中,兩個國家初期都面對舊體系失效、既得利益者盤據的局面,而之後的情節發展分別是兩國面對危機的回應及衝突。在獨裁帝國中,年青的軍事天才萊因哈特冒起,推翻舊貴族後徹底建立一個新制度;而在民主政體中,厭戰的主角楊威利盡自己的才能保護搖搖欲墜的民主制度。他們的交鋒帶出了書中的核心問題:當民主失效時,我們會否接受開明有效的獨裁體系?腐敗的民主政治以及廉潔的獨裁政治,究竟應該要如何取捨?以下節錄他們一段重要的對話︰
「難道所謂的民主共和政治就是全體人民依據自由意志貶低自己本身價值和逃避責任的制度及精神的政體?」
「對不起,依照閣下的說法,讓我覺得就像是因有火災而否定的火的價值一樣。」
「或許吧!那麼,專制政治不也一樣嗎?我們不能因為偶爾出了一個暴君就否定了這種具有領導性和紀律性的政治制度的價值呀!」 「我可以加以否定。」
「如何否定?」
「因為能夠侵害人民權利的不在於別人而只在人民本身。換句話說,當人民把政權交付給魯道夫·馮·高登巴姆(利用民主制度獲得大眾支持後稱帝),或者更微不足道的優布·特留尼西特(民主國家的政棍)這類人的時候,責任確實是在全體人民身上,他們責無旁貸。而最重要的就在這一點上,所謂專制政治之罪就是人民把政治的害處歸結到他人身上,和這種罪惡比起來,一○○個名君的善政之功就顯得渺少多了,更何況,像閣下您這麼英明的君主是難得出現的,所以功過自然就很明顯了……」
在某場討伐判亂份子的戰爭前,楊曾經向全軍發表這番言論:
「這場戰爭雖關係著國家的存亡,但和個人的自由及權利相比的話,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這句可稱得上是全書思想的總結。對人類而言,不斷的社會改革、進步,究其目的都是為了改善我們的生活。然而,這種福祉並不應該僅僅是由上而下,被詮譯、被壟斷的東西。真正的福祉,應該是建基於能保障人民基本權力(如言論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等)的制度上,讓每一個人都能實踐自由,掌握自己的人生。民主政體的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它能提供一個健全的制度,保障公民在互不侵犯的情況下體現個人意志,自主地為自己的人生下決定,同時為自己的決定負責。民主制度出現弊病,我們固然要想辦法修補,但卻不應因此而否定民主,因為我們清楚明白民主的內在價值。
回到這次新界東補選。我想,在這次爭論中的關鍵,就是手中一票的意義和價值。我無意討論哪位候選人「較佳」,我只想指出我認為較佳的投票方式。
所謂投票方式,是指市民應該如何投下自己的一票。平心而論,無論是希望保住泛民而投楊岳橋,希望求變而投梁天琦,或者因為政綱或路線而投其中一位,甚至是基於和理非非而投周浩鼎,這些都是合理的投票原因。在代議民主政制中,投票最能直接彰顯公民的意願。因此,選民基於理性思考而得出的投票意願,絕對值得我們尊重。進一步說,即使有人因為貪圖利益而投財雄勢大的建制派一票,在沒有觸犯賄選的情況下,我們亦必須要尊重這一票。
基於尊重,我們尊重其他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力、尊重每一張選票背後的獨立意願。
或許投下這張忠於自己的選票後,泛民主派會失去議會的關鍵一席,但保護大義從來都不是犧牲個人基本權力的好理由。我們可以提出「集中票源」、「棄6保7」等等的口號,但絕對不應該因為投票意向的不同而肆意作出無理的抨擊、批鬥,更何況不少支持6號的人都能提出清楚有力的理據。說到底,民主制度的根本還是自由的人民。沒有個人意志,就沒有自由的社會。如果一個所謂的民主制度能以集體利益為名,而無視個人意志,我會說,這絕對不是民主制度。(另外,我們也不要忘記,另外十七名地區直選的建制派議員,亦代表著香港人的抉擇。)
可以不同意,但不可以不尊重。這是民主最基本的精神。
「和諧唔係一百個人講同一說話,和諧係一百個人有一百句唔同說話之餘,又互相尊重。」大家還得這句說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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